第三节 区划调整时期 1970年4月1日,国务院调整行政区划,大兴安岭特区邮政局、电信局改为地区邮政局、电
信局。接收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和呼玛县邮政、电信局所30处。地区电信
局改由大兴安岭军分区领导,局革命领导小组组长为翟焕臣(军代表),副组长丁凤举、陈玉福、
苍金柱、沙树勋。10月,地区邮政局在阿木尔区、古莲区设立邮政支局。11月,地区电信局成
立长途电信线务站,为经济独立核算的科级单位。1971年,地区电信局设立办公室、基建科,
裁撤电信连,生产单位恢复班组。地区邮政局设政工科、秘书科、业务科、计财科,恢复生产
班组;陆续开办长缨、老潮河、前哨3处邮政所。
1973年 8月,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大兴安岭地区邮政局与电信局合并,恢复邮电局。
内设政工科、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保科、邮政科、电信科、基建科、供应科。业务设营业、
电报、长话、载波、机线、发行、机要、转运、投递、分拣封发10个生产科室和电信工程队。
辖松岭区、呼中区、新林区、塔河区、阿木尔区、古莲区、大杨树区、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
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呼玛县10个县级邮电局。全区邮电局所增至74处。
1974年2月,地区邮电局成立汽车队。9月,供应科与计划财务科合并为计财供应科。1975
年 6月,人保科分设为人事科、保卫科。10月,成立科技办公室。至1976年10月,地区邮电局
共有职能科室9个,生产科室13个。下辖局所86处,其中邮电局4处,支局21处,邮电所51处,
代办所10处。
1977年1月,大杨树区邮电局及所属达拉滨、煤矿邮电所划属鄂伦春自治旗邮电局。2月,
图强邮电所升格为图强区邮电支局。 9月,增设加格达奇卫东、红旗邮电支局。到1978年末,
境内邮电局所达88处。
1979年7月1日,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复归内蒙古自治区,区内邮电局
所减至5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