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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电报业务

第二节 电报业务





  1915年(民国四年),呼玛、漠河各设电报局 1处,开办电报业务。主要为边防、政务、商
务服务,间有民报。业务种类分为官报、商报、新闻报、寻常报。1919年,库玛尔金矿增设电
报局1处,开办电报业务。1922年1月30日,北洋政府交通部修订电报收发规则,将电报业务分
类为政务电报、公务电报、特殊电报、寻常电报 4种,依次传递。1929年,呼玛、漠河、奇乾
河 3个局全年共收电报529份,发报921份。1933年7月4日,黑龙江省主席马占山将呼玛电台调
往黑河,漠河电台调往呼玛待用,电报通信中断。1934年 8月,日伪当局在呼玛、鸥浦、漠河
设电报局,只有漠河电报局对外开办电报业务。一般居民无人拍报。伪电信电话株式会社将电
报业务分为军政、私务、新闻 3种。1936年9月1日,颁发《电报事务办理细则》,规定电报种
类有官报、商报、新闻报、局报4种,特殊业务9种。1939年,又将电报业务,修订为动员令电
报、军机电报、非常电报、人命安全电报;官报、加急官报;障碍局报、加急局报、加急课全
局报、加急汇兑局报、气象局报、课全局报、汇兑局报;私报、加急私报;新闻报、加急新闻
报;“庆、吊”电报。




  1946年11月 1日,东北人民政府邮电管理总局颁发《电报电话业务暂行办法》,将电报业
务分为军报、官报、普通报、邮政汇兑报4种。1948年3月1日,重新颁布《电报业务办理细则》
和《东北电报暂行规程》,规定电报业务分为军报、政报、商报、新闻报、收报人付费新闻报、
防疫报、纳费公报、纳费公报复报、送妥通知复报9种。是年10月,增加祝贺电报业务。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邮电部对电报种类和服务范围进行过多次修订。全国统一规定为
军政、企业、公益、航行安全、报汛、邮汇、船舶、新闻、公务、普通、书信共11种,特别业
务10种。1951年,呼玛镇邮电所扩建邮电局,开始办理电报业务。1952年,呼玛县邮电局年发
报量为1146份。

  1957年 3月19日,国家邮电部颁布“电报业务规程”,将电报业务种类和传递顺序调整为
防空、事故、天气、报汛、公益、军事、军政、企业、新闻、汇兑、公务、普通、书信13种。
1958年,将企业和书信电报并入普通电报类。1959年,取消公益和军事电报,将汇兑电报并入
普通报类。传递顺序为防空、天气、事故、水情、军政、新闻、普通、公务。特别业务 9种。
是年,呼玛县办理电报业务的邮电局所增为7处,全年发报量增至64 100份。

  1960年,呼玛邮电系统开办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电报业务,特殊情况可采用“特急”或
“特别业务”处理,以便开展防治工作。年发报95 000份。

  1963年,恢复公益和邮汇电报业务,传递顺序为公益列在新闻前,邮汇列在公务后。1966
年,大兴安岭办理电报业务局所有10处,其中呼玛县7处,特区3处,年发报58 229份。至1970
年,全区开办电报业务局所39处,年发报129 025份。

  1971年10月,邮电部电信总局颁发电报业务管理制度,将电报业务分为 6种,传递顺序为
特种电报、军政电报、新闻电报、公务电报、汇款电报、普通电报。大兴安岭特区邮电局受理
工商、广播、水利、防汛、林业、粮食、供销合作社、农业银行等单位行业间简码电报业务。
同时开办各级地震测报部门根据全国统一规定交发的地震业务电报。1973年,全区办理电报业
务局所46处,年发报业务量达到401 900份。

  1975年,按邮电部和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有关规定,开办国际电报业务,报量甚微。

  1978年3月1日,邮电部重新颁发《电报业务规程》,规定防空、天气电报为一级,要求防
空电报随到随发,尽快传递;天气电报8分钟内发出,8分钟内投送,30分钟内送达。特种电报、
水情电报、特急业务公电、特急军政电报为二级,特急公益电报、特急业务电报、电路公电为
三级,要求20分钟内发出,40分钟内投送,90分钟内送达。加急军政电报、加急公益电报、加
急新闻电报、加急业务电报、加急业务公电为四级,军政电报、新闻电报、加急公务电报、加
急普通电报、公益电报、加急汇款电报为五级,要求40分钟内发出,80分钟内投递, 180分钟
内送达。公务电报、业务公电、公务公电为六级,普通电报、汇款电报为七级,要求90分钟内
发出,180分钟内投递,360分钟内送达。同一等级电报以交发或收到先后为序。10月,地区邮
电局同意地区统计局租用邮电电路建立内部真迹传真网,开办传真业务。1979年10月,地至省、
地至县(区)的统计传真网络全面建立运行。1980年12月,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通过邮电部门
建立了全区机要传真网。

  1982年2月1日,除电报收、发局名仍用汉语拼音外,机上用语、业务标识、公电密语等全
部改用英语,与国际通信接轨。

  1985年4月1日,全国实行新的《国内公众电报业务规程》。国内电报业务种类简化为天气、
水情、公益、政务、新闻、普通、汇款、公务8种,分为4个等级,并规定了传递顺序及时限要
求。1986年6月,地区邮电局与省内 13个地市之间开办公众快速真迹传真电报业务。是年,国
际电报业务多于往年,地区邮电局受理国际及港澳去报51份。各县、区邮电局亦先后开办了国
际电报业务。

  1987年“五·六”大火后,电报业务量迅速上升。1988年,全区去报总数达到 635 677份,
创区内历史最高纪录。其中地区中心局达到 234 966份。国际电报业务也有所增加,1992年创
最高纪录,全年受理国际去报166份,其中地区局155份,呼玛局11份。

  1993年,加格达奇火车站支局开办公众传真电报业务。

  1994年后,电话设备快速发展,电报业务量逐年下降。1996年,全区发报总数降至91 319
份,使用范围主要是银行、汇款电报及偏远地区的私人电报。

  1998年,全区有42个局所办理电报业务,有14处局所开办传真电报业务,全年发出电报45 693
份。

   1966年至1998年全区发报业务量统计表
  表3—5 单位: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