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森警通信网

第三节 森警通信网



  

  1967年4 月,大兴安岭特区森林警察大队按特区人民武装部的指示,接管全区护林防火专
用无线电台。接收15瓦55A(美国产)和15瓦55B(仿造)电台共20部,森警大队机关和松岭、新林、
塔河森警中队各配5部,无线通信网初步形成。




  1970年,大兴安岭地区防火办公室拨给森林警察大队55部电台,更换了全部通信设备,原
有电台登记报废。1974年,经地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陆续购进八一型15瓦电台71部、50
瓦电台3部、150瓦电台1部、15瓦半导体电台27部、对讲机18部。1976年 11月,黑龙江省森警
总队调走15瓦电台17部。这批电台质量差,无配件,1979年后逐年淘汰。

  1983年,先后购进八一8型电台21部,八一C型电台29部,15瓦单边带短波电台17部,10瓦
单边带14部,10瓦电话机15部,无线电话机21套。

  1986年,大兴安岭森警支队机关安装程控交换机 1部,各股室全部安装了内部电话,沟通
了部队内部通信联络。

  1990年后,陆续补充TS—440—100瓦单边带1部,TRK—90—100瓦单边带1部,C150对讲机
30部,15瓦单边带15部、925单边带5部、90单边带5部。原有旧设备逐渐淘汰。

  1994年,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防火中心拨给森警支队传真机 1台、TS—50S车载台2部、15
瓦单边带10部。翌年,又购进N888型对讲机104部,通信设备再次更新。

  1996年,大兴安岭森警支队购置超短波中继站一部,安装在通信车上,成为机动灵活的中
继站,使对话距离可达30公里以上,保证了部队随时随地沟通联络和调动指挥。

  1998年,大兴安岭地区森警部队内部形成四级无线通信网络。支队中心台对各大队中心台
为一级网络;各大队中心台对本队属台为二级网络;支队中心台对各大队中心台及其属台为三
级网络;支队、各大队中心台对各地防火办、总队及各支队中心台为四级网络。除报火、扑火
等特殊情况外,各大队中心台及其属台一般不准在三、四级网络工作。支队和各大队还配有一
定数量的机动电台,扑火时配属部队行动。凡独立进入一线扑火的部队不管人数多少均配属无
线电台,以便随时联系沟通。扑火时以前线指挥电台为中心,形成战地通信联系网络。根据通
信联络的距离、气候、昼夜、地理位置和季节等因素规定平时工作的日频、夜频和火场的工作
频率。除固定频率外,各大队电台还规定了2到4个备用频率,以便在干扰严重时使用。在特殊
情况下,两台之间不能沟通时,还可通过中间台接力传递或插入其他等级网络传递信息,确保
火场通信联络畅通。进人火场的部队还配备超短波对讲机,以加强各扑火队伍之间的联络。并
规定了超短波对讲机的联络频率和呼号,以前线指挥为中心,火场内通频,24小时开机,随叫
随到。




   1998年森警支队通信设备配置表
  表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