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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移动分公司

第四节 移动分公司



  

  1999年11月,移动分公司成立后,在人事干部管理中,按照《黑龙江省移动部门领导干部
考核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移动部门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规范区内干部考核、后备干部管
理,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把政绩突出的中、青年领导干部纳入后备干部队伍,择优
选拔重用。按《黑龙江省移动部门专业技术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移动分公司系统专业技
术干部职称的评聘。又按《关于在移动企业进行清理劳动合同理顺劳动关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
知》,对移动分公司所属企业职工进行劳动合同清理,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企业建立劳动合同
动态管理制度。按照《关于1999年黑龙江省电信企业工资问题的通知》,对全区电信企业职工
的工资进行调整。




  2001年,在人事制度建设方面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移动公司招聘管理办法》、《黑龙江省
移动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规定》,重新调整和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
伍。在劳动工资管理方面,进行用工制度改革,实行员工竞争上岗。按照省公司有关规定,开
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定岗定编、岗位分析、员工考前培训、上岗考试等工作。

  2003年,根据省公司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要求, 2月,在全区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地区分
公司原有职工185人,省公司核定指标 103人。分公司召开7次经理办公会,研究制定实施计划。
以“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聘原则,仅用17天完成竞聘上岗工作。10月,完成技术业务等级
评聘,有43人通过技术业务等级评聘和专业技术职务竞聘。

  2004年,建立人力资源HRMIS管理系统,完成全体员工电子档案信息录入及维护工作。7月,
与黑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公司完成离(退)休、退养员工档案及退养员工工资关系交
接工作。制发《劳务工薪酬实行绩效管理办法》,加强劳务人员管理,与劳务工续签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