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邮电局
第二节 邮电局
1998年11月,邮电分营后,指导性计划取代指令性计划,计划只作各项经济目标管理的依
据。
2001年后,境内邮政系统层层项项实行目标(计划)管理,地区邮政局长与县、区邮政局长
签订经济责任状,地区邮政局综合办公室按月对辖管单位跟踪考评,专业职能科室定期抽查,
结果报主管局长、与生产资金直接挂钩。邮政业务实现7 041.85万元,为计划105.1%,较2000
年增 16.5%。2003年,根据省局下达财务收支计划,实行从上到下和从下到上计划编制程序,
至2004年底,大兴安岭邮政局以阶段性目标,开展业务竞赛,推动各项指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