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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通信分公司

第三节 通信分公司



  

  1999年,实行公司运营后,面对电信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竞争局面,转变观念,注重实效,
为科学合理地制定投资计划,控制投资规模、及时准确地跟踪新技术,进行必要的项目储备和
前瞻性研究。贯彻执行省局《电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电信器材选型和采
购办法》、《车辆配备标准》等规定,努力适应计划管理工作的新变化。进行了1999年计划调
整和2000年计划需求衔接。完成《数据业务2000年计划》、《传输、交换2000年计划》、《本
地网发展2000年计划》等,为2000年的投资规模及投资方向提供了依据。至年末,完成大兴安
岭地区电话网工程,新建大兴安岭地区市话管道 2公里;松岭区市话线路扩容工程;新林区市
话线路改造工程;呼中区市话线路扩容改造工程;塔河县电信局市话线路扩容工程;漠河县电
信局市话线路改造工程;呼玛县电信局市话线路改造工程,工程总投资840万元。




  2001年,贯彻执行《黑龙江电信公司投资计划管理办法》、《黑龙江电信公司投资计划管
理办法操作细则》及《计划建设办公决策管理程序》,发挥计划管理部门的作用,有效控制电
信投资规模,加强“市县一体化”计划管理工作体制,努力促进计划建设工作的规范化、程序
化和制度化及应对市场变化的灵活性。在投资方向上以骨干传输网、固定电话网、骨干数据网、
宽带接入网、长途交换网、智能网为投资重点。在项目审批原则上坚持实行交换机实装率达不
到80%不扩容,线路的实装率达不到65%不扩容, 农村电话新建局所机线平均投入超过2 000元
不立项,扩容项目机线平均投入超过1 500元不立项。新立项的建设项目全部实行监理制。 在
通信设备的选型采购方面,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电信公司固定资产投
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区电信固定资产投资统一计划,严格管理。对立项和审批,认真
把关,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是年,按计划完成大兴安岭地区本地电话网工程,总投资为1 105
万元。

  2003年,地区分公司制定《通信建设工程管理若干规划》,按省规划组织编制大兴安岭地
区规划报省审批。固定资产投资实行全省统一。建设资金由省、地两级计划部门统一安排集中
管理。省公司不直接受理县区项目,由地区分公司统一管理区内计划。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由省分批下达到地市,涉及到县区的项目,地区分公司转下或分解后下达给各县区。

  2004年,计划建设工作按照省公司2004年投资指导意见及计划建设管理工作安排、确定的
管理办法和流程,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 145万元,其中,设备购置投资1 732.36万元; 技
改项目投资1 520万元。申报项目170项,批复170项,竣工决算170项。严格按照“计划建设工
作考核办法”、“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工程管理阶段操作细则”的要求,做好计
划及项目的前期管理、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工程的后期管理,达到对工程项目全程跟踪,管理到
位,保证质量,提高效益,全面实现2004年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