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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邮电局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邮电局



  

  1965年 9月,大兴安岭特区邮电局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关系由地方
财政上划邮电部,实行收支差额管理。14个支局、所实行业务收入全部上缴特区局,业务支出
实行报帐制。除塔河、新林、大杨树支局当地有银行办理结算业务外,其余11个分支机构均每
天直接用挂号邮袋向特区局财务室直封现金。

  “文化大革命”期间,财务管理制度被当作“管、卡、压”废除。地、县邮电局执行省邮
电管理局“以收抵支,收差缴款,支差拨款”制度。

  1969年11月,邮电分设后,邮政部门的财务计划集中到省邮政局统一管理;至1972年,地
区邮政局对所属区局的财务体制由报帐制改为核算制,县区局分别配备专职会计员、出纳员。
是年,全区电信部门开展“清产核资、清仓挖潜”工作。通过清仓查库,摸清了库存物资的底
数。同时,对清仓多余的物资进行调剂处理。




  1973年,巩固清产核资成果,抓管理制度的落实,贯彻省局《固定资产、低值易耗材料管
理制度》。是年 7月,恢复邮电管理体制后,邮电计划、财务工作由省邮电管理局集中管理,
区内邮电企业与省邮电管理局建立缴拨款关系。地区局成立计划财务供应科。县区邮电局成立
计财股。邮电财务有序运行。

  1980年后,实行“收支挂钩、差额包干、超额分成”的办法,按年度收支差额计划考核。
对收大于支的企业,其实现的收支差额比计划超额部分,按不同比例实行分成;对支大于收的
企业,实行亏损包干,减亏留用,超亏不补。

  1984年 6月,按邮电部《邮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发《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固定
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了固定资产标准和管理分工、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处理、固定资产帐务处
理和盘点、固定资产的管理纪律,防止了资产流失。

  1985年1月1日,区内邮电部门普遍试行经济核算制。各县区局按《黑龙江省邮电通信企业
经济核算试行办法》,每年计算一次“通信总量”、“自有收入”和“利润”指标,全面考核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继续实行“收支差额”管理制度。在财务分配上实行 “收支差额”与
“利润”各占一定比例的办法。实行“收支差额增长(减亏)分成”和“利润增长(减亏)分成”
两种办法考核。收支差额增长按80%分成,利润增长按20%分成。是年,执行省局《邮电通信企
业利润分配办法》,省局对地、县局推行经济核算制,由收支差额管理改为利润管理;由企业
基金提成和收支差额增长(减亏)分成,改为以利润为基础的全额利润留成。是年 4月,根据省
局指示组建大兴安岭邮电审计机构。地区邮电局增设审计科,配专职审计人员 3名,县区局增
设专职审计人员各1名。6月,按邮电部、省局《关于审计监督工作的暂行规定》开始对全区邮
电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以及邮电内部的各项规定,实施全面监督检查。

  1987年后,根据企业升级工作需要,制定《加强财经纪律的规定》、《库存现金及有价证
券管理规定》、《空白支票管理规定》、《邮电支局财务管理规定》、《职工欠款、用户欠费
管理办法》、《医疗费管理规定》、《专业经济核算管理规定》、《财务收支预算管理规定》、
《差旅费管理办法》九项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制定《审计工作实施细则》和《监察工作实施细
则》。

  1991年1月1日,全区邮电系统执行邮电部《邮电通信企业会计制度》。增设“省内通信发
展基金”一级科目,下设“长途电信发展基金”和“市内电话发展基金”二级科目。在“应付
款”科目下设“离退休费用统筹基金”二级科目,并在其下分设“提取统筹基金”和“支用统
筹基金”两个明细科目。是年10月,在全区邮电系统建立“财务检查系统”。地区局设 2名专
职财务检查员、县区局设1名专职财务检查员。至年底,全区邮电部门共配备财务检查人员8人。

  1992年,贯彻《黑龙江省邮电企业财务检查办法(试行)》,对财务检查的主要任务、财务
检查组织和人员、财务检查的权限和责任、财务检查工作的程序、财务检查的种类和方法、财
务检查的内容、财务检查的频次和报告制度、财务检查档案管理等,逐项进行落实。 9至12月,
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宽严适度”政策,
对自查出的各种违纪问题,补交了应交的各项资金。对被查出的违纪款,全部如数没收上交。
自查结束后,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堵塞漏洞,积极做好整
章建制工作。是年,为迅速提高全区邮电系统会计核算工作效率,加快推进会计电算化进程,
建立了财务信息系统,选用“通用财务核算软件”,培训核算人员。至1993年底,地区局正式
应用会计电算化软件,甩掉手工记帐;上半年的会计报表由计算机完成并汇总上报,下半年实
现省、地间点对点数据传输。

  1998年,大兴安岭地区邮电业务总量完成10 290.60万元,邮电业务收入15 522.79万元。
至分营时,地区邮电局审计总金额46 740万元。审计覆盖面为县区邮电局100%;独立核算、自
负盈亏企业100%。纠正违纪金额492.30万元;增收节支620.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