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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移动分公司

第四节 移动分公司



  

  1999年初,中国移动黑龙江大兴安岭分公司运营,按黑龙江省公司部署,进行了资产清查,
机械设备、房屋、线路实地盘点、测量、绘图入账。

  8月,地区公司召开全系统财务工作会议,贯彻《黑龙江省电信企业缴拨款管理办法》,8
月21日起,县区公司财务实施报账制,裁撤县区公司一级核算权、融资权。规定县区公司1999
年底的负债总额,不准超过电信重组时的负债总额,所有贷款报请省公司批。

  2001年,在继续完善“市、县一体化财务管理”的基础上,对企业资产、资金重新认定、
核实,对相应的资产作了盘盈、盘亏,报废处理。对固定资产折旧费统由地区公司计提,凡购
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设备严格预算制度,无预算者一律不准购入,违者按纪律论处。 一般
备品、材料执行统一采购制,强化了成本、费用、资金管理。为把移动电信企业财务改革引向
深入,按省公司《市、县一体化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实施细则》制发《大兴安岭移动通信分公
司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要求及考核办法》、《大兴安岭移动通信分公司财务部对日常工作中若干
问题的规定》,加强财务成本管理和资金管理。




  按省电信公司核定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挂钩办法,计提、确认工资费用;按本企业职工工
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年限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 低值易耗品实行一次或分次
摊销办法;各项办法,按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对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管理严
加控制。

  企业工会经费,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提取拨交企业工会;职工教育费,按企业职工工资
总额1.2%计提。

  财务主管会计,参与工程立项审核、论证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工程建设资金实行集中管理,
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决算,做到及时、完整、准确。10月,省公司聘请北京永信会计师有限责
任公司,对地区公司2002年财产进行为期45天的清查。2003年,财务工作立项充实、会计基础
工作完善,加强了财务计划统计报告制度和备用金制度,强化发票、资金管理,制发《大兴安
岭分公司2003年经营效绩考评办法》,至12月底,地区公司财务部提前完成2000至2002年审计
调查、固定资产清查上报工作。达到卡、账、物相符、至2002年,地区移动通信分公司资产管
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全省排名第一,资金归集综合全省排名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