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铁通分公司
第六节 铁通分公司
2002年,铁通大兴安岭分公司成立运营后,按照省公司下达的工程建设计划,加强对物资
的管理,严格控制,防止损失浪费。实行向省报请计划,由省统一采购,统一调拨,对省调拨
的物资采取二级管理,建立材料核算,执行严格的出入库和保管制度。
2004年,在大量市场调查、立项合理考证的基础上,向省公司提出设备增容、城域网建设
方案。立项批复后,科学进行施工设计,提出合理的物资供应计划,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力求
节约材料,降低成本,控制费用支出,避免设备闲置、资金浪费现象。进一步建立健全材料物
资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对物资能源、材料管理实行严格的物资请领、支出审批程序,帐物分
管,定期核对,达到帐物相符,定期进行材料成本核算。物资请领支出由材料员提出,电信局
长审核,总经理审批,不受理口头用料申请和临时领料要求。对各电信局物资支出实行月份报
表核对分析制度。分公司根据各电信局业务发展需要暂存于电信局仓库的物资 (电缆、铁线、
电话线、电话机等),实行专人保管,由分公司主管人员批准使用。 各电信局分别建立机动车
辆用油台帐和工具备品台帐,并做好工具备品的保管、维护。由于加强了物资材料的管理,为
完成分公司各项工程建设和营销任务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