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后勤服务第一节 邮电局 生活服务 1965年,建局初期,生活条件极其艰苦,职工全部住帐篷。春季,局办起职工
食堂,因没有房舍,在帐篷边砌起露天锅灶。随后,职工自己动手利用业余时间盖起板夹泥简
易房作食堂。1968年,由于职工增多,食堂面积小不利就餐,临时借用商业局的板夹泥食堂。
1969年,食堂搬到局院内一栋板夹泥房舍中。至1971年,邮电局自筹资金盖起 301平方米的砖
瓦结构食堂。时有管理员、炊事员、服务员7人,就餐职工达120余人。当时,蔬菜极为缺乏,
为解决职工吃菜难问题,1969年后,相继在“二○九”、白桦排、额尔格奇、大杨树、五岔沟、
老道口等地自办农场。春种、夏锄、秋收期间,组织全局职工进行集体劳动。
是年,利用独身宿舍2问,改建成托儿所,雇工2人。
1973年后,为解决职工副食问题,地区局总务科组织专人去外地采购平价的猪肉、牛肉、
羊肉、鸡、鱼、豆油、粉条等,尽力满足职工冬季、特别是元旦、春节的生活需要。
1980年,在局锅炉房内修建职工浴池一处,并在职工食堂一侧开办理发室,为职工免费洗
澡理发。是年,托儿所面积扩建,达到150平方米,分大、中、小三个班,变8小时值班为24小
时值班。并为托儿所安装暖气床,修建滑梯、小篮球架,购置脚踏琴、录音机等教具及玩具、
图书等,配备专职幼儿教师,开展六课教育,入托儿童达70余名。是年,为解决职工上班远、
入托儿童接送困难问题,购置大客车一台,每天早、午、晚三次接送职工通勤和入托儿童。
1982年,将原职工食堂改建为具有30个喷头的淋浴浴池,设置高级鞋柜、衣柜、衣服挂和
脱穿衣坐的软床,改善了职工的洗浴条件。托儿所加强管理,增添设施,改善环境,是年荣获
“地直系统先进托幼集体”光荣称号。
1990年,建男女职工宿舍各一处,解决大中专毕业生食宿问题;为职工维修家属住宅 190
户;为30户职工核销液化汽费;全年为职工购大米187 400公斤、面粉10 470.5公斤、牛肉2 545
公斤、羊肉5 125公斤以及豆油、鱼、花生米、粉条等副食品和水果等。
1993年后,邮电局把职工生活福利列入全局目标管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职工代表大会
征集职工提案,职工生活提案占有比较大的比例,按照提案要求,局领导每年与职工代表签订
职工福利和安全生产“双保合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职工的各项生活福利和合法权益。
房产管理 1967年,特区投资1.35万元建两栋板夹泥简易家属宿舍。1968年,建6栋1 200
平方米板夹泥简易家属宿舍,解决36户职工住房。至1975年,地区局已建砖木结构平房家属宿
舍32栋6 376.48平方米,其中,1号办公楼1 852平方米、职工独身宿舍400平方米、车库278平
方米、职工食堂301平方米、2号办公楼600平方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加快邮电通信建设的同时,加快局办公楼与职工住宅的建设。
1984年,执行《黑龙江省邮电职工“自建公助”家属宿舍试行办法》有10户职工“自建公助”
家属宿舍平房362平方米。建两栋5层卫东综合楼 4 666.875平方米,一层为卫东支局、集邮公
司营业厅、办公室,二层至五层为职工住宅。为加强对职工分房的管理,对新建职工住宅调剂
分配采取按“个人申请住房条件打分排队,确定住楼顺序”的分房办法,成立分房委员会,由
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总务科长、职工代表组成。按“工龄、局龄以及职工个人各方面条件”
综合评定打分,按分数多少列出住楼顺序,张榜公布。
1989年起,采取“自建、联建和购买商品房”等渠道,多种形式,增加职工住宅,改善职
工居住条件。至年末,已有13户职工购买商品楼,建筑面积为 897平方米。是年,建微波通信
楼1 553平方米。1990年12月,与地区森警支队联合建职工住宅楼一栋6层,邮电职工16户,建
筑面积1 011.17平方米。1991年,建地区局邮政分拣中心楼3 674.74平方米,电信综合楼机房
1 077平方米。
1992年10月,为发展业务,扩建网点、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新建卫东3号综合楼 6层3 895
平方米,一层为卫东支局办公室,营业厅,2至6层为职工住宅。1994年 9月12日交付使用后,
45户职工迁入新居。是年,新建黎明支局 502平方米、长虹支局720平方米、曙光支局880平方
米、河南支局219.96平方米。
1996年起,为推进房改进程,加快解危、解困步伐,对新建职工住宅采取以个人集资为主
要来源。6月,开工建职工住宅楼及生产场地 12 768平方米。其中主体楼二栋一层为储汇中心
180平方米、职工住宅12 538平方米,附属建筑50平方米。总投资1 768万元,职工集资 540万
元,职工福利费180万元。1997年11月末交付使用,届时150户职工调剂了住房,改善了居住条
件。
至1998年11月,大兴安岭地区邮电系统共有房屋建筑面积136 168平方米,其中, 生产用
房66 177平方米,非生产用房69 991平方米。
车辆管理 1965年建局时,向特区申办邮路用汽车 3台,属林管局固定资产,经费支出由
邮电局承担。1966年,特区调给汽车1台,用于线路维护。1968年调给 2台,时有汽车共3台,
其中,2台用于电信工程及维护,1台为生活所用。1969年,邮电体制改革后,军分区调给电信
局吉普车1台,省局下拨摩托车4台。
1973年,汽车增至6台、摩托车7台,主要用于邮件运输和电信维护。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
成立汽车队隶属局总务科管理。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邮件运输量的增大和通信建设、基本建设工程用车
的增加,至1979年,全局汽车增加到12台,比1973年翻了一番。是年,为加强邮电系统的机动
车辆管理,地区局成立运输管理科,颁行《大兴安岭地区邮电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负责全区
邮电车辆安全、油料消耗、管理、考核及驾驶员培训、教育。
1983年后,为加强经济核算,节约费用,提高全区邮电机动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确保
完成全区邮电通信任务,制定《邮电机动车辆单车核算办法》,主要考核燃、润材料消耗、保
修费用、轮胎磨损费、电瓶消耗费、安全质量等项指标。
1991年,制定《大兴安岭地区邮电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各县区局及地局各养车单位
贯彻《办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设专人管理车辆,实行定车、定人,落实经济
责任制。至1998年11月,大兴安岭地区邮电系统共有汽车144台,其中地区局 56台、区局24台、
县局64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