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局规
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局规
(1988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邮电通信企业的性质、任务和服务方针,为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
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使企业朝着标准化、科学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管
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局规。
第二条 凡本局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和通信纪律,遵守各项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爱护公共财物。
第三条 本局规定在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全局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任何人不许以各种借
口违反局规。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四条 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不擅离职守,有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离岗,特殊情况事后要补假。
第五条 在生产、工作时要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忠于职守,保质、保量、保时限地完成
任务。
第六条 无事不准到他人办公室或工作场地乱串,防碍他人工作。
第七条 在值班时间不准会客,不准喧哗,不准闲谈,不准看小说,不准吃东西,不准打
扑克、下棋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八条 任何人不准带孩子到工作场地,没入本局托儿所的孩子,不准带到局里乱跑。
第三章 安全保密
第九条 各类人员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没
有掌握安全技术知识的职工不许单独执行具有危险性的工作。
第十条 各类人员都要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维护操作规程,杜绝丢失、积压、延误、损毁
和一切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不准在生产场地吸烟,不准私接电源和用电炉子,不准将易燃、易爆和剧毒物
品带入局内,严守安全防火制度。
第十二条 不准违章和酒后作业,驾驶人员不准酒后驾车,不准以任何借口把车转让他人
驾驶,无证驾驶人员不准驾驶机动车辆。
第十三条 广大干部、职工对本局的通信设备、业务处理过程、网路分布和通信布局,必
须保守秘密。
第十四条 对邮电各项计划、规划、技术图纸、资料、保密电话号码,机密电报的报底等
都必须加强管理,不得散失、泄漏。
第十五条 所有机要通信人员都必须遵守“机要通信工作十大纪律”,机要文件的处理地
点、长途和市话值机室、报房、机房、邮件分拣封发室等,都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制度,非本
室人员不经局领导批准不准随便进入。
第十六条 不准传播小道消息、拨弄是非。报、话、机人员,由于工作之便,对所知的通
信内容不得向他人泄漏。
第四章 文明礼貌
第十七条 加强道德修养,讲究文明礼貌,说话和气,谦虚谨慎,诚恳待人,尊重领导,
爱护下级,团结同志,助人为乐,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第十八条 举止端正,衣着整洁,不留长胡,不留大长发,不穿奇装异服。
第十九条 自觉维护社会和局内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不寻衅打架、不吵架骂人,不拉帮
结伙,不准借职权之便敲诈勒索用户,不搞违法滥纪活动,敢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第二十条 讲究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脏东西。不
乱倒垃圾、污水、不准从楼上往下倒水抛东西,不准在厕所里乱画,不准在工作场地和办公室
洗晒衣物。值班被褥一月一洗,摆放整齐。
第二十一条 临时存放物品必须放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各机动车辆必须放到指定地点,
自行车要摆放整齐。
第二十二条 正确处理恋爱婚烟、家庭问题,提倡晚婚,实行计划生育,移风易俗,婚事
新办,赡养父母,教育好子女,家庭团结,邻里和睦。
第五章 爱护公物
第二十三条 爱护通信设备,爱护公共财物和集体福利设施,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第二十四条 任何人不准乱动会议室、生产场地、办公室和院内物品。对乱动或损坏局内
物品的人要制止和报告相关人员处理。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五条 遵守门卫制度,服从门卫的检查和询问,任何人不经局领导和保卫科批准不
得在局内留宿。
第二十六条 各类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科室、班组的技术业务文化学习,有事必须请假。
第二十七条 按时参加局、科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举办的各种活动,有事必须请假。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全体职工、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局规的各项规定,要把执行局规纳入生产奖励
和评选先进认真加以考核,对一贯执行好的人员要大力表扬奖励,对违规的人员视其情况给予
减发奖金、罚款、直至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九条 本局规的制定和修改权属于职工代表大会。
第三十条 本局规的各条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