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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建筑材料厂

第四节 建筑材料厂





  1969年6月,成立大兴安岭特区二砖厂筹建组,由3人组成,组长刘长贵。

  1970年3月,由大兴安岭地区大杨树建设指挥部代管。9月25日,更名为大兴安岭地区大杨
树砖厂。机关设办公室、保卫组、物资供应组、劳动工资组、农牧财务组、后勤组(食堂)、生
产组。基层设一连、二连、三连、四连、五连、六连、卫生所、商店。1971年,组建汽车队,
有职工28人。

  1972年,砖厂机关行政机构改革,设基建组、生产组、财务组、供销组、劳动工资组、行
政组、生活管理组、保卫组。基层单位设成型一车间、成型二车间、烧成车间、新兵连、机加
车间、汽车队、副业队、基建队、采伐队、卫生所。

  1973年9 月,砖厂行政级别升格为县团级单位。机构随着体制而变化,机关行政机构设生
产技术科、劳动工资科、财务科、供销科、办公室、保卫科、基建科、知青办。基层设制砖车
间、机电车间、青年大队、基建队、机运队,电站成为独立单位。

  1974年 8月,大兴安岭地区大杨树砖厂更名为大兴安岭地区建筑材料厂。机关行政机构设
知青办、办公室、保卫科、调度室、劳资科、生产科、财务科、供销科、基建科。基层单位设
制砖车间、多经处、烧成车间、机运队、电站、机加车间、基建队、水泥厂、瓦厂、学校、职
工医院。

1978年 2月,原制砖车间分为一车间和烧成车间,恢复制瓦车间,成立珍珠岩车间,原劳
资科并入生产科,统称生产科,车队为生产科下属单位。原财务科、供销科合并为经营科,装
卸队为经营科下属单位,维修队为行政办下属单位。全厂共有职工911人。其中干部 67人,代
干45人,工人275人,知青524人。

  1980年1月5日,基层单位机构调整,制砖一车间(包括原制砖一车间、烧成车间和135机组)、
制砖二车间(包括原制瓦车间和 140机组)、电站、机加为科级车间。珍珠岩车间、副食场、汽
车队、维修队、职工医院、综合站(集体单位)为股段级车间。8月7日,增设文教卫生科,建立
中小学校。是年10月,建筑材料厂与大兴安岭林管局新长征农副场合并,成立农工商联合公司。
建材厂由县团级单位变为科级单位,更名为砖厂,隶属农工商联合公司。

  1982年,砖厂主要生产设备“140” 机组及大部分加工设备整体调往白桦排砖厂,仅剩两
台中型“135”制砖机组继续生产。1985年3月,砖厂更名为砖瓦厂1995年,转制由个人承包经
营(国有民营)主要生产红砖,至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