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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住宅

第三章 居住环境

第一节 住宅


  


  公房 1966年,职工宿舍均系帐篷,中间隔开,用报纸糊上即为家属宿舍。1968年开始建
职工住宅。1972年住宅面积7400平方米。其中,集体宿舍1800平方米。1979年新长征农场成立
时,住宅总面积15 796平方米。其中,集体宿舍5766 平方米,家属宿舍9613平方米,居住331
户,户均居住面积29平方米。

  建筑材料厂建厂初期,有板房20栋,棉帐篷4 座,均系职工集体宿舍。1971年建职工住宅
2000平方米,1973年6800平方米、1975年11 832平方米、1977年9800平方米、1979年10 000平
方米。其中家属宿舍分别为1000平方米、4400平方米、9178平方米、7400平方米和7600平方米。
居住户数1971年29户、1973年146户、1975年280户、1977年232户、1979年240户。户均居住面
分别为1971年34.48平方米、1973年30.13平方米、1975 年32.77平方米、1977年31.89平方米、
1979年31.66平方米。

  1979年农机厂职工住宅面积 4220平方米,其中职工集体宿舍100平方米,家属宿舍4120平
方米,居住户数110户、户均居住面积37.45平方米。

  农工商联合公司成立后,1981年新建职工住宅3620平方米,1982年2000平方米、1983年480
平方米、1988年1000平方米,1989年后,国家不再投资建设职工住宅。住宅面积1980年41 500
平方米、1985年48 977平方米,1990年20 469平方米,1994年6372平方米、1999年400平方米、
2004年400平方米。家属宿舍面积分别为1980年36 000平方米、1985年39 463 平方米、1990年
17 838平方米、1994年6372平方米、1999年400平方米、2004 年400 平方米。居住户数分别为
1980年1270户、1985年1298户、1990年1344户,1994年后住房制度改革按残值评估做价销售于
个人,公房住房逐渐减少,至2000年10户。户均居住面积1980年28.34 平方米、1985年30.4平
方米、1990年35平方米,1993年33.45平方米,1994年以后40平方米。

1972年至1979年建筑材料厂职工住宅情况表
表6—2   



公司历年职工住宅情况表
表6—3   



  私房 70年代,自建房屋受限制,建房卖房或买房卖房,被视为是“投机捣把”、“资本
主义”。自建房大多都由于公房紧张,人口多等因素,不得以而为之。1972年起,建筑材料厂
职工始有自建房,均系土木结构,户均建筑面积60至70平方米;当年建24户。1979年建筑材料
厂职工自建房4500平方米,居住户数71户,户均居住面积63.38平方米。

  1980年后,自建房以砖瓦结构为主,户均建筑面积60至80平方米。至1989年职工自建房面
积约17 000平方米,居住户数239户,户均居住面积71平方米。

  1992年以后,自建房均系砖瓦结构,建筑面积一般在80 至120平方米,极少数120至160平
方米。房间设计渐趋多样,如客厅、卫生间、厨房等。1994年起,室内外装璜渐兴,其材料品
种不断增加翻新,质量不断提高。房屋造价每平方米400至600元。

  1994年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以后,由于变卖,大量公房转为私房。至2004年,农工商联合公
司职工私有住房总面积约65 900平方米1046户,户均居住面积63平方米。

  商品房 2004年在公司场区内,建商品住宅楼一座,建筑面积6172平方米70户,户均居住
面积88.1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