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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成本核算

第二节 成本核算


  


  农副产品核算

  1967年,达拉滨农场农副业生产成本核算分为生产费用和管理费用两项。生产费用包括生
产工人基本工资及辅助工资、生产工人工资附加费、材料(籽种)、肥料、农药费、燃料电力照
明费、固定资产折旧及维修费、低值易耗品使用费、运输费、其他生产费10项;管理费包括管
理人员基本工资及辅助工资、管理人员工资附加费、差旅交通费、办公费、其他管理费5项。

  1968年,对农副业产品成本分类计算单位成本及总成本。产品品种分为蔬菜产品、土豆产
品、农作物产品、小麦产品、禽畜产品、农副加工及其他产品6 项。核算项目包括工资、材料
(含种子)和费用(含折旧费、管理费)。

  1970年后,达拉滨、反修农场的农副业生产按农作物、禽畜饲养、农副产品加工分别计算
当年产品数量、产值、生产费总额、单位成本、单位面积产量、销售数量和收入总额。核算销
售成本和盈亏。

  1980年,农工商联合公司成立,农副业生产成本核算细化。管理费核算项目由原来的5 项
增加到14项,包括工资、职工福利基金、办公费、差旅费、水电取暖费、修理费、运输费、折
旧费、劳动保护费、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工会经费、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其他。是年,小
麦亩成本31元,大豆亩成本36元。1981年至1988年期间小麦、大豆亩成本基本没有变化。

  1989年,农资涨价,小麦亩成本68.29元,大豆亩成本60.13元。

  1991年,小麦亩成本92.13元,大豆亩成本91.61元;1994年小麦亩成本195.O0元,大豆亩
成本220.95元。亩成本增加的原因:一是农资涨价所致,二是从1991年起至1994年各农场按亩、
按品种上缴公司管理费、社会工程费、大修费等。

  1993年7月,公司制定《农副业成本核算办法》。农业生产成本核算对象为主要作物(如小
麦、大豆等) 单独核算成本,其他作物适当合并核算成本,不同收获期的同一作物分别核算成
本。成本项目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费、制造费用、往年费用 5项。各类农作物
按照规定的计算公式,分别计算生产成本。企业管理费用核算项目由原来的14项增加到19项。
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道路维修费、利息支出、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保险费、差旅费、场内交通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仓库经费、公务费、新产品试制费、技术研
究费、坏账损失、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其他费用。

  1995年,遇低温、干旱、早霜等自然灾害,小麦亩成本创历史最高达263.48元,大豆亩成
本147.37元。

  1996年起,农业成本核算由原来的农业各场核算完全成本改为“收支两条线”核算形式,
收入按计划全额上交公司,支出按计划逐月下拨,超支不补,节约有奖。改变核算方法后收入
有较大幅度提高,农业财务核算与管理更为科学。 是年,小麦亩成本 204.15元,大豆亩成本
288.76元。

  1998年,农业连续受灾(95年旱灾、96年雹灾、97年雪灾),98年农业发生历史罕见的低温
寡照和特大涝灾,从6月初到8月末,连续降雨两个月,造成绝产36 596亩,五成以上减产51 531.8
亩,灾害造成的损失大部分由承包人承担了风险,每亩 62.50元的税费收入无法收回。小麦亩
成本82.59元,大豆亩成本66.23元。

  2000年,小麦亩成本 79.50元,大豆亩成本195.34元;2002年、2003年小麦、大豆亩成本
变化不大。

  2004年,小麦亩成本210元,大豆亩成本215元。

  工贸产品核算

  《森林工业成本核算办法》对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净残值率统一按照固定资产
原值的3%确定;对原材料、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对销
售成本按年度“加权平均法”,以期初存货数量和本期收入存货数量为权数,于月末一次计算
平均单价,据以计算当月发出产品成本和月末结存产品实际成本。

  红砖 1981年,成本最低为510.42元/万块,成本最高的是1993年 1468.49元/万块。成本
增高的原因是物价上涨。1995年起砖厂实行国有民营,公司不核算红砖成本。

  豆油 成本最低的是1989年1.13元/斤,成本最高的是1998年4.20元/斤。成本增高的原因
是生产原料上涨,出油率低,由正常年景的12.5%降至8%。1999年制油厂停产。

  豆饼 成本最低的是1992年0.37元/斤,成本最高的是1996年、1997年为1.20元/斤。成本
增高的原因是生产原料上涨。1999年起公司不核算豆饼成本。

1980年至2004年农副业主要产品成本表
表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