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固定资产管理 基本折旧基金 1980年起,根据国家规定,按年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按基本建设
程序进行管理,用更新改造资金安排的项目,由公司编报基本建设计划,报林管局计划处审批。
对每个更新改造项目进行事前经济效益分析,建立责任制。留用的基本折旧基金,同生产发展
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统筹安排,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技术进步措施。在进行固定资产
大修理时结合进行技术改造,折旧基金同大修理基金结合使用。
从1980年至2004年,累计计提折旧基金2233.4万元。年提折旧额最少的是1988年为47.7万
元;年提折旧额最多的是2003年,为163.8万元。
大修理基金 按照使用时分清大修理与基本建设,大修理与中小修的使用范围,固定资产
的大修理费用,在提取的大修理基金中开支,发生的中小修理费用,一次或几次计入成本的要
求,1980年至1993年,财务制度转轨时累计计提大修理基金65万元。年提大修理基金最少的是
1989年,为1.3万元;年提大修理基金最多的是1980年,为23.9万元。
生产发展基金 按照支付发展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生产;按规定比例补充企业的自有流动
资金;新产品的试制、科学研究和职工技术培训;按规定由生产发展基金中开支的其它支出;
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开支和发放奖金;应交纳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原则。1980年至1993年,
财务制度转轨时止,累计计提生产发展基金19万元。只有1983年、1987年、1989年三年计提。
固定资产的管理 公司规定各基层单位一律不准用贷款资金购置设备。用折旧积累资金购
买建造固定资产的,首先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然后由公司综合平衡,统一安排,严格控制计
划外购置固定资产。自1980年至2004年,公司累计新增固定资 6500万元,其中:国投639.6万
元,无偿调入308.4万元,盘盈273.1万元,用折旧基金累计购入的固定资产1622.5万元,用项
目资金购入1467万元,用流动资金购入2189.4万元。
对报废在用的固定资产,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建立备查帐,严格管理。未经公司做估价处
理前,一律不准低价出售或丢失,违者视违纪处理,并按其资产原值扣减单位奖金。
对在帐及报废在用的固定资产,按每台设备及其附属工程,建立档案,进行档案管理,并
详细记录每台设备的性能、配件、完好率等有关资料。对未建立档案并未进行档案管理的一律
扣减当年奖金的50%,无奖金的扣风险抵押金的50%。
对固定资产实物保管、调出、调入及企业内部转移、清理盘点及报废处理,固定资产的出
售、租赁等按国家规定,严格履行各项审批手续,保证帐卡、帐实及帐帐核对,并由专人负责。
自1980年至2004年,累计报废固定资产3737.5万元,其中:1993年报废 1107万元,1994年清产
核资报废310.3万元。
对固定资产(帐内、帐外)变卖资金,一律足额上缴财务科。保证帐、卡、实及帐帐核对,
同时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对帐外固定资产建立备查帐,对发现固定资产(含帐内、帐外)无物的
单位,扣发全员工资。固定资产(无论帐内、帐外)出售,一律经公司批准方可变卖。
1980年至2004年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情况表
表7—9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