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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主管理

第三节 民主管理


  


  198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文件下发后,
随即在公司开始实行企业民主管理,由局部试点到全面推行。

  1982年3月8日,在农工商联合公司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颁布实施《农工商联合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公司各基层工会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有关细则。从此,职工代表大会(或
职工大会) 成为公司实行民主管理基本形式。凡是企业重大决策制定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都听取职工代表意见。公司规定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号召广大职工行使自己参政议政
民主权利,积极参与企业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常设专门委员会:生产经营委员会、生活福利委
员会,提案落实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1993年 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颁布实施《农工商联合公司实施全
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细则》,提出“八五”后期的主要奋斗目标;在转换经营机制
工作方面提出“小步快走,稳中求进;公司放权力,基层担责任;两权分离,调动基层企业的
积极性;奖惩分明,重奖重罚,对完不成任务造成亏损说不清原因的干部,实行就地免职;精
兵简政,提高工效。”

  1999年6月5日,公司召开工会第三次、职工三届一次代表大会,提出“加强企业管理,全
面推进工贸业产权制度改革”。

  2003年,建立工会与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五年累计提合理化建议 106条。
其中加强企业管理,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职工生活,改善办公条件,美化
净化场区、家属区等98条建议均被公司采纳。

  2004 年3月17日,公司工会第四次会员、职工四届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提出“做实做强四
项产业:种子业、畜牧业、经贸业、设施农业;建立四个基地:五味子基地、棚室基地、特色
养殖基地、大豆繁育基地”。征集合理化建议41条,其中强化企业管理、提高职工工资、科学
规划企业发展、加强农田道路、改善农场办公条件、加大对科技含量高的农机设备的投入等建
议均被采纳。同年,在耕地发包、干部选拔等各项工作中全面实行企务公开。在维护企业总体
利益同时,全力维护职工权益。在历次职代会上制定和完善平等协商制度,工会代表职工与公
司行政签订《集体合同》,保证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