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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女工工作

第四节 女工工作


 


  1980年10月27日,公司工会成立时即设立女工部,有专人负责,基层工会设有女工委员。
公司及基层两级工会组织女工组织健全。2002年公司工会设女工委主任1人(正科级)。

  公司工会积极做好工会女工工作,努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每年组织女职工进行妇科
病检查,使妇科病得到及时防治。1996年工会为公司全体女职工发放卫生磁疗器 316套。2003
年3月8日工会聘请专家举办妇女保健知识讲座,从2003年起工会为在职女职工办理了“女性安
康保险”。 对女职工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等4种
疾病的任何一种或多种给予保险,减轻女职工因上述疾病而承担的高额医疗费,保护女职工利
益。 在女职工中开展“兴安巾帼双文明” 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
“半边天”作用。有4人次被评为省部级先进个人、61 人次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三八”红旗
手,有1人获全区十佳公仆提名奖。从2004年起工会还为在职职工办理“特种重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