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享受副地级待遇领导 王凤祥 男 汉族 1929年1月10日生于吉林省农安县福隆家乡榛柴洼村,1946年2月在黑
龙江省龙江县达湖店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念过一年私塾,1931年至1945年在农安县榛柴洼
村放马、学木匠、种地、打零工;1945 年1月在黑龙江省龙江县达湖店长发屯务农;1945年12
月在龙江县达湖店区政府任副区长;1946年 8月在龙江县文因达区政府任区长;1948年 6月至
1949年1月在龙江县朱家坎区委员会任区委委员;1949 年1月至1950年2月任朱家坎区委会副书
记;1950年2月至9月在龙江县委组织部任第二副部长;1950年9月至1951年3月在龙江县委组织
部任副部长;1951年2月8日在东北局党校学习;1951 年8月至1952年10月任龙江县委组织部副
部长;1952年10月至1954年10月任龙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1954 年10 月至1955年5月任龙江
县委副书记;1955年5月至1956年5月任齐齐哈尔市农委副主任;1956 年5月至1958年10月任齐
齐哈尔市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郊区区委书记;1958年10月至1961 年9月任齐齐哈尔市农村工作
部副部长;1961年9月至1966 年9月任齐齐哈尔市农村工作部郊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966年9
月至1967年8月在齐齐哈尔市农村工作部靠边站(停止工作);1967年8月至1968年5月在齐齐哈尔
市效区停职反省;1968年5 月至1969年5月在齐齐哈尔市效区隔离反省;1969年5月至12月在齐
齐哈尔市干校劳动;1970年6月调任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副主任;1970年6月调任大兴安岭地区
大杨树区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1976年10月任大杨树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1979年11月在
大杨树林业局病休。1979年11月至1980年10月任大兴安岭林管局新长征农副场党委书记;1980
年10月离休,离休享受副地级待遇;1980年10月至1985年12月离休期间担任农工商联合公司顾
问。
高德怀 男 汉族 1929 年2月生,1943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5年10月在山东省邹
县独立营加入中国共产党。1943年3月至1946年6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邹县独立营15团任
战士、通讯员;1946 年6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山三纵队七师三十团任警卫班长;1947年10月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山三纵队九师二十六团任副指导员;1948 年5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十二
军一九六团任指导员;1950 年3 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十二军一九六团任副政委;1951年1月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十二军十师二十九团二大队任参谋长;1952 年4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
航校学习;1954年8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七师二十九团任副参谋长;1955年8月在中国人民解
放军空十师作战训练科任副科长、师参谋长兼科长;1958年4月在黑龙江省密山县农场任队长、
分场长、科长;1960年8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扎兰屯农场任副场长、场长;1966年5月
任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甘河农场代书记、场长;1970年 8月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大杨
树区武装部部长、区党委常委;1977年3月至1980年11月任大兴安岭地区建筑材料厂代书记。
现离休,享受副地级待遇。
刘焕友 男 汉族1941年8月4日生。籍贯辽宁省黑山县新立乡靠山屯村,初中学历,1947
年4月22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59年1月4日参加工作。1949年12月至1955年7月在辽宁省黑山县
新立屯完全小学读书;1955 年9月至1958年7月在辽宁省黑山县新立屯第二中学读书;1959年1
月至1969年8月任甘河林业局财务科会计;1969年9 月至1973年8月任内蒙古甘河林业局计财组
副组长;1973年9月至1976年10月任黑龙江省甘河林业局财务科副科长;1976年11月任黑龙江省
甘河林业局甘源林场党支部副书记;1978 年5月任黑龙江省阿木尔林业局财务科副科长;1979
年8月任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副科长;1979 年10月任大兴安岭林管局财务处副科长;1981年12
月任大兴安岭林管局财务处科长;1983年12 月任大兴安岭林管局财务处副处长;1984年5月至
1985年3月任大兴安岭林管局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1985年4月任大兴安岭地区经济研究室主任;
1986年9月任大兴安岭林管局审计处处长;1989 年11 月任大兴安岭地区审计局局长;1992年2
月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税务局局长;1994年9月任大兴安岭地区国家税务局局长;2001年8月离
休,享受副地级待遇。
刘长贵 男 汉族 1921年9月6日生于河北省宁津县。1947年3月8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
年至1936年在齐齐哈尔市读小学、做童工;1937年至1941年齐齐哈尔市学木工;1942年至1946
年在齐齐哈尔铁路工厂客车车间当修理工;1946年12月在齐齐哈尔铁路局职工学校学习;1947
年5月至1948年任齐齐哈尔铁路工厂翻砂车间主任;1949 年至1950年任齐齐哈尔铁路分局政治
处宣传科科长;1950年至1952年任哈尔滨三棵树铁路工厂党支部书记、绥化车辆段党支部书记;
1953 年至1959年历任林口铁路分局政治处干部科科长、鸡西铁路地区党委书记(鸡西铁路地区
划归牡丹江铁路管理局后建立鸡西地区工作委员会)、 鸡西地区工作委员会党工委书记、牡丹
江铁路钢铁厂厂长;1959 年12月至1962年4月任牡丹江钢铁公司宣传部部长兼工会主席、炼铁
车间党支部书记;1962年5月至1969 年12月任牡丹江耐火材料厂党委书记;1970年 1月至1976
年5月任大兴安岭地区建筑材料厂革命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兼厂长;1976 年至1978年在大兴
安岭地区建筑材料厂委员会未任职(因组织怀疑其13级工资有问题,后经调查无此事);1978年
至1983年任牡丹江地区运输公司党委书记;1983年5月离休,享受副地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