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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丛茂

第二章 人物传略

鲁丛茂






  鲁丛茂 (1929~1996),山东省莒南县团林区鲁家沙沟村人,1929年11月出生,1946年加
入中国共产党。自幼家境较富裕,读书至高小毕业。1944年 5月,他15岁时参加八路军,在23
团任战士,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冬,随部队开赴东北,在 113师司令部机要科任译电员、
股长。1948年10月,在东北解放的最后一战中,荣立大功一次;1949 年2月任机要科副科长,
参加平津战役,荣立大功一次;1949年 7月,渡江南下后,带病工作,荣立大功一次;1949年
12月,在进军两广作战时.荣立大功一次 ;1950年,获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人民功臣”纪
念章。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随志愿军38军113师赴朝参战。参加过四大战役,于1951年5月获
三等功一次。1952年12月,主持机要科工作后,注重抓机要业务学习,全科素质提高较快,荣
立三等功一次。1953年10月,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三级国旗勋章一枚。归国后1955年
荣获三级解放勋章一枚。1956年,任 113师军事检察院检察长,1957年,人辽阳第七炮兵预备
学校学习。

  全国性反右斗争扩大化时,因1949年其堂弟在家乡被斗,曾给乡政府写过信,地方将此事
反映到部队,军校于1958年给予鲁丛茂党内警告处分。从此鲁丛茂离开了生活多年的部队,转
业到北大荒牡丹江农垦局 856农场,先后任二分场五队队长、五分场场长、基建科科长、农场
中专校长兼党总支书记、三分场场长等职。在农场,鲁丛茂未因受过处分而消沉,他和垦荒队
员一样参加劳动,钻研农业生产知识,曾荣获2枚艰苦奋斗奖章。1963年1月,调农垦水利工程
局密山办事处任主任。1965年6月,调任东北农垦总局855农场副场长。1966年“文化大革命”
开始后,鲁丛茂被扣上“反军黑手”、“走资派”等帽子,遭批判,离开工作岗位。至1969年
1月,855农场改为生产建设兵团四师四十一团时,鲁丛茂才重新恢复工作。

1972年,鲁丛茂由生产建设兵团调大兴安岭林区工作。先后任大杨树区革委会副主任、林
业局副局长、林管局农副基地农场副主任、副场长。农工商联合公司组建后,历任经理、党委
副书记、书记。1984年后任公司顾问。他在大兴安岭工作、生活18年,始终保持一个军人、一
个垦荒者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本色,他曾提出扩大开荒,实现20万亩耕地,保证对林业的农
产品供应的目标,为创建林业农副基地做出了巨大贡献。

  1990年 2月,鲁丛茂离职修养(享受副地级待遇)后,仍像在职时一样,以一个共产党员的
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关心着公司的发展。青苗遭霜冻,他与公司领导一起想办法,减少损失;
随老干部去外地疗养,他注意节俭,尽量为公司减少开支。1996年10月17日,鲁丛茂因突发性
心梗,走完了67年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