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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给大兴安岭林业会战指挥部一部分耕地作为农业用地的通知(1966年3月3日)

关于拨给大兴安岭林业会战指挥部一部分耕地作为农业用地的通知(1966年3月3日)



关于拨给大兴安岭林业会战指挥部
一部分耕地作为农业用地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65)蒙牧字356号通知,由莫旗巴彦地区划给大兴安岭会战
指挥部一部分耕地作为农业用地精神;经与旗和特区的同志共同研究在莫旗巴彦地区铁道兵用
地的北端,铁道以东的地区划给特区。具体界线由莫旗和特区就地具体划定。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公署

  196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