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达拉滨农场擅占巴彦乡耕地的协调会议纪要(1990年2月17日)
关于收回达拉滨农场擅占巴彦乡耕地的协调会议纪要(1990年2月17日)
关于收回达拉滨农场擅占巴彦乡耕地的协调会议纪要
2月 16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召集会议,就收回大兴安岭林管局大杨树农
工商联合公司(所属达拉滨农场)未经批准擅占莫旗巴彦鄂温克民族乡 3.6万亩耕地一事进行了
协调。会议由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艺柱同志主持,副旗长苏子才同志参加了会议并代表旗委、
政府讲了话。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副经理于跃洲同志,农牧科科长王学江同志。安机科陈大
勤同志应邀参加了会议。莫旗参加会议的还有旗土地局副局长李恩玺同志,腾合同志,巴彦鄂
温克民族乡党委书记萨金寿同志。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由旗土地局负责人遵照《土地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土地管理实施细则》精神,
强调未经区、盟、旗政府批准的外驻单位开垦耕种的土地必须如数依法退还。同时回顾了前几
次协商洽谈这块土地问题的情况。巴彦鄂温克乡的领导同志就土地回收问题和土地纠纷情况发
言,结合本乡的实际情况和现实困难以及原有协议精神,提出今年退还部分耕地的要求。
大兴安岭林管局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领导同志表示,解决这一问题应“尊重历史,照顾
现实,从实际出发”。林区的粮豆,却需要这部分耕地补充供应。经内蒙古自治区呼盟公署同
意建场后,已耕种 20多年,近几年按时完成订购粮和农业税任务,几年来共退还耕土地1.3万
亩。为满足未来林区继续开发建设的需要,归还现在的 3.6万亩地有一定困难,还需进一步请
求大兴安岭林管局,待批示后再作答复。
旗政府主管农业的副旗长苏子才同志代表旗委、政府讲了三点意见。一是从历史上看,国
家在开发大兴安岭林区时于60年代建设的这个农场,对繁荣林区经济做出了一定贡献。近几年
并能完成农业税和定购粮,对此自治旗表示肯定。建场是经过区、盟两级政府批准的。但铁路
以西的耕地3.6 万亩全部超出了批准范围。二是从现实看,随着生产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和近
年来自然灾害频繁,耕地越来越紧张,影响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旗内几个连年受洪涝灾害
绝产的村亟待搬迁。所以大杨树农工商公司超出批准范围的耕地应逐年退还给我旗。三是考虑
到林管局的投资并尽量减少损失,本着团结互助的精神,从1990年起,逐年分批收回这部分耕
地,今年春季收回1万亩。会后旗政府将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去现场勘界划定,落实回收土地。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199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