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森林覆被率 1991年,韩家园林业局土地总面积 907 679公顷,其中含集体面积68 578公顷。在土地总
面积中,林地面积807 272公顷,占总面积的 88.94%;非林地面积 100 407公顷,占总面积的
11.06%。在林地中,有林地面积658 613公顷,占总面积的72.56%;疏林地面积1 391公顷,占
总面积的0.15%;人工造林未成林地面积390公顷,占总面积的0.04%;苗圃地面积 16公顷,占
总面积的0.003%;采伐迹地面积14公顷,占总面积的 0.002%;火烧迹地面积 57 441公顷,点
总面积的6.33%;其它无立木林地面积71公顷,占总面积的0.O1%;宜林地面积87 061公顷,占
总面积的9.59%;辅助生产林地面积2 275公顷,占总面积的0.25%;森林覆被率70.57%。
1992年,在非林地中,农地面积 42 000公顷,占总面积的4.63%;未利用地面积43 355公
顷,占总面积的4.78%;其它用地面积 2 810公顷,占总面积的 0.31%;水域面积1 2 242公顷,
占总面积的1.34%。经营面积按经营管理等级分,禁伐区308 0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94%;
限伐区446 8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23%;商品林区152 7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83%。
森林覆被率70.78%。
1998年,全局林地面积807 272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658 613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和
林地面积的72.56%和81.59%;疏林地面积1 391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和林地面积的0.15%和
0.17%;无立木林地面积57 526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和林地面积的 6.34%和7.13%;苗圃地
面积16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和林地面积的0.003%和0.003%;宜林地面积87 061公顷,分别
占土地总面积和林地面积的9.59%和10.78%;辅助生产林地面积2 275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
和林地面积的0.25%和0.28%;人工造林未成林地面积 39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和林地面积
的0.04%和0.o5%;在各类林地面积中没有灌木林地分布。森林覆被率73.62%。
2005年,禁伐区259 727公顷,分别占总面积和林地面积的28.61%和32.17%;限伐区400 986
公顷,分别占总面积和林地面积的44.18%和49.67%;商品林区 146 559公顷,分别占总面积和
林地面积的16.15%和18.16%。无林地面积57 526公顷。其中采伐迹地面积14公顷,分别占总面
积和无立木林地面积的0.002%和0.02%;火烧迹地面积 57 441公顷,分别占总面积和无立木林
地面积的6.33%和99.85%;其它无立木林地面积71公顷,分别占总面积和无立木林地面积的0.O1%
和0.13%。森林覆被率72.6%。
1991年至2005年韩家园林业局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表2—6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