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森林资源消长

第四节 森林资源消长








  1991年,林业局上年度实有有林地面积420 252公顷,蓄积7 000.3万立方米,当年活立木
总生长量135.2万立方米,当年减少蓄积9.8 万立方米,其中抚育伐2.4万立方米,非林业经营
活动7.4万立方米。本年度净增蓄积125.4万立方米,实有有林地面积640 389公顷,蓄积4 886.5
万立方米。

  1996年,林业局上年度实有有林地面积640 415公顷,蓄积5 149.5万立方米,当年活立木
总生长量114.5万立方米,当年减少蓄积39.1万立方米,其中皆伐0.2万立方米,择渐伐19.7万
立方米,抚育伐9.7万立方米,非林业经营活动9.5万立方米。本年净增蓄积75.4万立方米,实
有有林地面积640 386公顷,蓄积5 224.9万立方米。

  1999年,林业局上年度实有有林地面积666 680公顷,蓄积5 262万立方米,当年活立木总
生长量133.21万立方米,当年减少蓄积42万立方米,其中主伐 23.24万立方米,抚育伐3.99万
立方米,非林业经营活动14.79万立方米。本年度净增蓄积91.2万立方米,实有有林地面积670 179
公顷,蓄积5 442.8万立方米。

  2000年,林业局实有有林地面积669 995公顷,蓄积5 720.5万立方米。

  2004年,林业局实有有林地面积668 342公顷,蓄积5 840.2万立方米。

  2005年,林业局上年有有林地面积668 342公顷,蓄积5 840.2万立方米,本年度人工造林
47.3公顷,新增蓄积47.3立方米,本年度活立木总生长量115.8万立方米,本年减少蓄积 27.2
万立方米,其中主伐减少蓄积3.4万立方米,抚育伐10.2万立方米,更新采伐 13.6万立方米,
非林业经营活动减少蓄积90.5 立方米。本年度净增蓄积88.6 万立方米,本年实有有林地面积
658 861.5公顷,蓄积4 756.1万立方米。

               1991年至2005年资源消长表
  表2—8          单位:公顷、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