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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木材产量调减

第三节 木材产量调减





  根据2001年12月《韩家园林业局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规定,韩家园林业局木
材产量调减,是以1997年木材实际产量 230 000立方米为基础,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试点期
间,1998年的木材产量为155 000立方米,1999年的木材产量为190 000立方米。




  根据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对木材产量调减的要求,确定韩家园林业局2000年的木材生产
量为164 000立方米,比1999年调减26 000立方米;2001至2002年,木材产量均为180 000立方
米;2003年,木材产量调减到位,年产量为179 800立方米,比2002年调减200立方米,比1997
年调减50 200立方米,调减幅度达到21.8%。

  2004年,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计划,韩家园林业局林木总蓄积消耗计划 32.22万立方米,
商品材出材17.98万立方米,销售计划原木 24.98万立方米。林业局实际林木蓄积消耗30.83万
立方米,商品材缴库17.58万立方米,销售完成17.67万立方米。

  2005年,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计划,林业局林木总蓄积消耗计划 56.29万立方米,商品材
出材计划29.32万立方米,商品材销售计划 34.94万立方米。林业局实际林木总蓄积消耗56.11
万立方米,实际商品材缴库28.69万立方米。实际销售完成27.71万立方米。

   木材产量调减表
  表2—13 单位:立方米



   木材产量调减表
  表2—14 单位: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