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纪律检查 一、党风党纪教育
1991年起,局纪委重点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全
党工作大局,突出形势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共产党员在涉外活动中违犯纪律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党纪处分若干规定》、《中共中央纪律
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
行规定实施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项
规定》,《中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四项规定》,《监察部、国家经贸委、全
国总工会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工代表报告的规定》、《省纪委关于党员
参与赌博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照有关规定进行廉政述职。在全
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以案说法教育活动,组织基层各单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惩
腐疑案》、《忠诚卫士》、《走向深渊》、《罪恶的枪声》、《千万元诈骗案内幕》、《反腐
倡廉世界潮》、《存亡警示录》、《为党旗增辉》。举办首次党纪条规知识竞赛,向每个基层
单位发放《党纪条规知识手册》、《党纪条规知识讲座》,在全局开展“反腐倡廉活动月”和
“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教育活动。
1996年起,局纪检委与林业局电视台联合在韩家园广播电视自办节目中开办每周一期“反
腐倡廉”专栏,在专栏中播放《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
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座以及《风之扬帆》、《抉择》、《地委书
记》、《长天惊雷》、《陕西11.8案纪实》、《生死抉择》等电教片。举办《行政监察法》知
识竞赛、反腐倡廉宣传周和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警示教育开展,林业局党政领导分别撰写警示
教育个人总结,进行廉政述职。元旦、春节及其它重大节日之前,局纪委为全局科级以上领导
干部赠送廉政贺卡、廉政台历。并辅之以监督检查,防止公款旅游、乱发钱物、送礼受贿等不
廉洁问题发生。在干部职务变动时,局纪委严格执行“三必谈、三必做”制度,由纪委主要领
导对新提拔任职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教育谈话,调整提拔干部也要在本单位、本部门做出廉
政承诺。至2000年,局纪委进行警示谈话220余人次,诫勉谈话 46人次。在基层16个单位进行
党风党纪巡回讲座。局纪委在林业局办公楼前建立鉴戒园地。
2001至2003年,在全局开展党风廉政电化教育月和以“五个一”为中心内容党风党纪教育
月活动,举办建党八十周年暨“读明鉴、正党风”知识竞赛、“学习汪洋湖,树立正确的权利
观”征文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一代廉吏于成龙》、《廉政启示录》、《许运
鸿案件审判纪实》、《高墙内的钟声》、《最后一夜》、郑培民先进事迹专题片以及中纪委摄
制的慕绥新、马向东、李真等重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重点学习中纪委、省纪委的有关规定
和在《明鉴》、《党风与党纪》和《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刊发的反腐倡廉文章。局纪委给全局
各基层党组织发放《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规范》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权利=?》、
《黑土赤子》、“两风” 建设等有关学习资料。各基层党组织分别组织召开座谈会或研讨会,
全局党员干部受教育面95%以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文章400余篇。2004年,局
纪委以田凤山、韩桂芝、马德等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在全局党员和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
活动。局纪检委与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局党委组织学习宣讲团到各单位进行巡回宣讲报告,为
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两个条例”(解读)电教片,在
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两个条例”知识测试。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分别为本单位党
员干部讲授以“两个条例”为主要内容党课。局党委党校以“两个条例”为内容举办培训班。
2005 年,局纪委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基层各级党组织重点学习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员权利
保障条例》,在林业局电视台开办“反腐倡廉专栏”节目,播放《中国廉政报道》、《立党为
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等电教片21部,播出全局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稿件43篇,
在大兴安岭日报和大兴安岭电视台播发稿件21篇。局纪委在局域网和互联网上建立“廉政家园”
网站,及时发布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最新工作动态,开设《思与行》、《古镜明鉴》、《清风文
苑》等警示教育栏目。局纪委与局党委宣传部门共同举办党风党纪知识竞赛和演讲赛,全局110
名党员干部参赛。局纪委与韩家园林业地区公安局共同举办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受到党纪、
政纪处分的 7名公安干警分别走上讲台,深刻剖析自己所犯错误的思想根源以及给社会、给家
庭带来的不良影响,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二、制度建设
1991起,局纪委建立并在全局执行《公开办事制度及检查处罚办法》、《党员干部处理个
人重大事情请示报告的规定》、《党委班子成员抓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韩家园林业局党
政领导班子抓党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书记岗位责任制》、《纪检监察干部守则》、
《纪检工作的政务及范围》、《纪检监察科工作制度》、《立案审批制度》、《纪委审理工作
制度》、《纪委委员例会制度》、《纪检监察例会制度》、《纪委办公室工作制度》、《纪委
检查室工作制度》、《纪委党风室工作制度》14个方面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
部监督和管理,明确林业局干部管理、劳动调配、晋升职称、基本建设、物资采购、木材销售、
林业生产、职工福利等八方面公开制度,明确局党委及林业局行政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对禁止公款吃喝、铺张浪费行为做出具体规定。
1996年起,局纪委建立权利制约分解、重要岗位轮换、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公开、群众监
督和评价 4项制度。在全局执行《中共韩家园林业局关于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五不准的规
定》、《韩家园林业局廉政工作考核办法》、《韩家园林业局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分级负责
制度》和《廉政工作诫勉谈话制度》、《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
的实施办法》、《韩家园林业局党员干部节俭令》、《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细则》、《韩家园
林业局小汽车管理办法》 ,林业局纪检委与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223人签订以《节俭令》
为内容的《廉政工作责任状》。2001至2002年,在全局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实施办法》、《韩家园林业局效能监察暂行办法》、《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连带追究实施办法》。
2003至2005年,局纪委重点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责任连带追究制度、群众
监督评价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局纪委每年都与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签订廉政建设责任
状,强化基层党政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在各基层党组织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小组,
定期召开会议,增强职工群众对领导干部监督意识,扩大职工群众知情权、评价权、监督权。
全局各单位在每年年初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计划,在每年 6月份报告工作落实情
况,在12月份报告工作总结情况以及本单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局纪
委结合局党政领导职务调整、干部变动和纪检监察工作形势、任务,把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反
腐败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按部门分解立项,建立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
部廉洁自律重点工作的实施办法》。
三、纠风和执法监察
1991年起,局纪委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省纪委《关于区分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
违纪和非违纪界限的十二条规定的通知》和地纪委《关于支持保护企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
意见》,为全局各基层单位配备专兼职纪检员22名。
1993年,对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条例》和《细则》贯彻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对木材流通领域进行专项治理,立案13起,结案13起,收缴木材141.32立方米,
检查木材加工点18处,取缔5处,清理私建住房216户,收缴建材款3万余元。1994至1996年,
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开展“反拖拉、反梗阻、反勒卡”为内容执法监督和监督检查。重
点对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进行清理,成立领导机构,由局纪委牵头,联合审计部门,对全
局20个基层单位财务进行全面检查,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发出监察建议书 6份,使预算外资
金管理逐步规范,“小金库”得到有效遏止。针对木材流通领域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清理,收
缴木材600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 19万元,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对相关人员进行全
局通报。规范公务用车,取消林业局领导个人专用车辆,加大专项检查力度,有效遏制公车私
用之风。
1997年,对林业局新局址“三通一平”和锅炉房建设工程进行执法监察,调查取证40余份,
查阅相关资料2 000余张,及时制止和处理预算过高问题,为林业局挽回经济损失 69万元。由
局纪委牵头,联合审计、财务、企管等部门成立三个检查小组,历时两个月,对全局财务独立
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基层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在专项检查中,一名会计因帐
目混乱,受到立案调查。在木材流通领域,公开处理11名违纪检尺员。1998年,联合审计部门
对全局各单位财务管理、材料管理、工资管理开展效能监察,提出监察建议 129条,挽回经济
损失2万元。公开处理违纪检尺员3名。对中小学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清退违规收费资金0.67万
元。同年,还对全局移动电话进行清理整顿,纠正违规使用移动电话2部,收缴不合理费用0.64
万元。有9名科级干部因违反《节俭令》,受到纪律处分。1999年,加大对公车私用检查力度,
处分科级领导干部1人,收缴违纪资金0.1万元。对全局17个财务独立单位进行执法监察。针对
个别单位存在虚列成本、私设“小金库”等现象,及时提出监察建议85条,健全规章制度30余
项,理顺关系,加强管理。检查7个具有执收执罚单位收费罚款情况,严格清查收费项目和收
费标准,全面清理收费票据,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2000年,积极开展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专题推进工作,组织召开离退休老干部、外来投资者、
客户和供电、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协调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
动为外来投资者解决投资办厂中的各种难题。组织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最佳
最差单位评议活动,电业、工商、税务等12个参评单位的领导,通过电视台《韩家园新闻》节
目,就本单位、本部门如何改变行业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向全社会做出公开承诺。2001年,局
纪委对全局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规范,韩家园林业地区具有执收执罚的单位和部门,
全部在电视台的电视节目中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强化执收执罚单位工作透明
度,加强职工群众对各项收费监督。加大对木材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全年检查运材车辆70余台
次,收缴木材 140立方米,对水运贮木场多装少算损害企业利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局党委成
立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成立 5个专题推进小组,确定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明确责任
领导和责任内容。局纪委定期深入局内的外来投资企业调查走访,抵制各种乱收费、乱罚款42.7
万元,维护外来企业合法权益。扩大“双评”工作参评范围,企业内部15个参评单位和外驻林
业局12个参评单位,主动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02年,局纪委围绕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不良现象、不良行为、不良
风气专项举报活动,把领导作风、机关作风、行业作风作为治理重点。制定专项举报办法,确
定14项举报内容,公布专项举报电话,对 1名科级干部的不良行为进行全局通报。严肃查处职
工医院药品进价高于集中招标采购价问题,全部追缴违规差价款,医院院长被调离工作岗位。
由局纪委牵头,联合公安、资源、稽查等相关部门,对局内木材加工场点进行清理整顿,按林
业局地拨价进行收缴超计划进场材。全年扣押偷拉私运车辆 29台,收缴木材230立方米,为企
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9万元,山场扣押木材 3 200余立方米,处罚偷盗木材人员29人,避免
经济损失96万余元。有 11名科级干部因失管、失察受到责任连带追究,其中4名正科级干部受
到降职处分。2003年,制发《关于严明纪律、确保当前“两防”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
监督检查全局各单位落实林业局有关规定情况。通报批评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抓得不实、不
细的科级领导干部9名,保证政令畅通。治理滥砍盗伐、偷拉私运不正之风,处罚盗伐者20人,
扣押车辆19台,收缴木材320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40万元。对2名负有失管、失察责任科级干
部追究责任连带。实施《关于营林生产监督检查的暂行规定》,全局各基层林场营林生产以竞
标形式进行组织生产,纪检监察机关和营林主管部门监督竞标全过程。认真开展“正行风、促
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把企业内部木材经销、资源林政、物业等13个单位确定为重点评议
单位,由局纠风办统一问卷测评,组织听证,林业局对被评为前三名的分别给予全体职工年度
奖金增加20%、15%和 10%奖励,对被评议后两名单位,领导班子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单位全体
职工年度奖金和单位一切评优资格。2004年,由局纪检委牵头,组织审计、财务、稽查、基建
部门,对2003年和2004年全部基建投资进行审查,为林业局减少经济损失17万元。在企业内部
开展效能监察工作,选择 6个具有代表性单位,针对财务、材料、工资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
违纪违规资金11.3万元,其中调整帐目10.94万元,收缴0.36万元。由局纪委牵头,联合公安、
资源、稽查等部门抓获盗伐、偷拉私运人员 31人,扣押车辆27台,收缴木材450立方米,挽回
经济损失50万元。对 6名负有失管、失察责任的科级干部进行责任连带追究。推行“优化环境
工程”建设,推行法律服务对接联络员制度,主动到外来投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全面实行公
开化办事制度,进一步完善木材经销办事大厅功能,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收费,全面实行
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在全局开展“正行风、促
发展”民主评议活动、“我为家园做实事”活动、“不良行为、不良现象、不良作风”专项举
报活动。
2005年,加强“两风”建设,开展专项举报活动,在广播电视节目和廉政家园网站公布举
报电话、举报办法和14个方面举报内容。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以及医药行业不正之风,在3月、9
月开学之际,对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局教委制定教育工作者十四不准,中小学实行
校务公开制度。职工医院制定医务人员六不准,成立药品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实行药品采购
四公开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韩家园林业局今冬、明春专项治理滥砍盗伐、偷拉私运实施方
案》,制定《韩家园林业局关于资源林政专项治理实施责任连带追究的暂行规定》。由林业局
纪检委牵头,联合公安森保、资源林政等有关部门查处森林林政案件14起,刑事拘留17人,检
察院批捕起诉16人,判刑1人,抓获无证运输、偷拉私运木材车辆41台,收缴车辆5台,收缴木
材320余立方米,罚没款共计195 200元(含取保金),清理无证作业点42处,清理大界村屯98处,
检查伐区39处。强化责任连带追究,对22名科级干部和9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其中撤职2人、免职2人、开除2人。
四、案件查处工作
1992年起,局纪委把案件查处工作作为纪检监察的中心工作来抓,落实办案责任制,发挥
信访主渠道作用,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密切配合,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推动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斗争地深入开展。至1995年,共立案20起,结案 20起。党纪处分9人,其中党内警
告4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 2人。政纪处分 17人,其中行政记过1人,
行政记大过5人,降级4人,撤职 4人,开除留用3人。受处分人中党员 12人,正科级干部8人,
副科级干部6人,一般干部10人。
1996年至2000年,共立案48起,结案48起。党纪处分 14人,其中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
警告7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1人。政纪处分 51人,其中行政警告 16人,行政记过13人,
行政记大过12人,降职2人,撤职4人,开除留用2人,开除公职2人。受处分人中党员25人,正
科级干部15人,副科级干部18人,一般干部29人。
2000年至2005年,重点查处执法执纪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科级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共
立案79起,结案79起。党纪处分18人,其中党内警告 5人,党内严重警告 11人,留党察看1人,
开除党籍1人。政纪处分110人,其中行政警告37人,行政记过29人,行政记大过12人,撤职17
人,开除留用13人,开除公职2人。受处分人中党员 71人,正科级干部41人,副科级干部32人,
一般干部47人。
至2005年末,共受理案件群众来信186封,举报电话64个,来访191人次。对待群众每一次
来访、来信,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林业局纪检委始终坚持到基层单位开展挂牌接待,
经常开展专项举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维护职工群众
利益,维护全局稳定。
1993年至2005年案件查处统计表
表4—6
1993年至2005年党纪处分情况统计表
表4—7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