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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政法工作

第四节 政法工作



                  

  一、综合治理

  1994年 6月,成立政法委,对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与基层22个单
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执行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和年末考核制度。
实施《领导干部抓综合治理写实档案》制度,把综合治理工作做为干部任期目标之一。实行综
合治理风险抵押金制度、综合治理同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制度、“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度。
从基层单位抽调积极分子 8人,充实街道办治安员队伍,配合巡警队和两个派出所,在林业局
新局址家属楼区和工业区组成治安联防区,全局22个基层单位组建11个看护队,实行24小时全
天候巡逻值勤。把新局址家属楼区作为平安小区试点,开展创建平安小区活动。

  1996年起,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与基层单位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
任状》,将任务、目标、措施、要求进行分解和量化,落实到最基层,在全局形成人人有指标,
人人担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体系。严格考核制度,执行《考核办法》,对综合
治理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季度考核、年中检查、年末验收制度,根据验收结果,兑现责任状,对
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存在问题的通报批评,发生否决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1998至2000年,加强企业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
为第二责任人制度,重新完善跟踪处理制度和一票否决权制度、《三级值班值宿制度》、《护
场、护校、护院制度》,强化防范措施,狠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实《领导干部抓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档案》写实工作,落实专人,为36名局、场两级党政一把手和主管领
导建立写实档案,及时掌握全局各单位抓综合治理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中,有 17名成绩突出的基层领导干部受到局党委表彰,4个小区跨入地级安全小区行列,
13名法轮工练习者悔过自新。

  2001年,加强对各种文化娱乐场所和服务行业治安管理,与一些重点场所和个体营业者签
定《治安防范合同书》,进行重点检查120余次,收缴非法枪支4支、管制刀具10把。为有效地
预防犯罪,林业局实行《外来人口管理制度》、《出租房管理制度》 等。2002 年,开展创建
“安全文明小区”活动,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在新建街开展“安全文明小区”试点工作,按居
民组划分为三个小区,建立以文明委、综合治理委员会为核心,街道、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参加
的组织机构。2003年 6月,重新调整林业局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林业局普法依法治局领导小
组成员,成立林业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金 3 117元,配备
专职治安员6人、兼职治安员38人。创建地级平安小区2个。2004年,在自然管护区和各林场组
建林业派出所8个,设立基层综合治理专兼职干事24人。为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2
名。确定基础工作和重点推进工作达标标准26条。与22个基层单位及相关科室签定责任状。建
立局、场两级领导干部记实档案50份。排查流动人口798人,办证343人,排查出租房屋91户,
办证90户。取缔无证经营网吧!家、电子游戏厅2家。在社区建立警务室,实行“交巡警合一”,
组建专职治安员队伍 6个。在林业局各木材、防火检查站增设治安岗,在出局检查站安装电视
监控摄像头,实行24小时监控。建立 119、122、110综合指挥系统,局政法委向全局22个民营
企业派驻9名法律服务联络员。韩家园林场和兴隆林场被评为地级“平安林场”。




  2005年,实施《韩家园林业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重新调整创建“平安家园”
活动领导组织机构和基层安全创建领导小组22个,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在创建活动中职责任务。
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56起,处理涉法上访案件 2起。在主干道、居民区、重点场区安装10余
套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监控系统覆盖林业局 4个出局路口、3个小区及5个重点场
区。全局有13个单位进入地级安全单位行列,2个林场被授予地级平安林场,4个小区进入地级
安全小区行列。

  二、普法教育

  1991年,局党委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普法教育。

  1994年,林业局普法教育由局党委宣传部负责。1995年起,政法委成立,局党委及时调整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组织机构,各基层单位成立由一把手主抓,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的
工作机构。开展普法宣传,每年年初制定《普法工作要点》,政法委定期对全局职工和社区人
员进行普法教育。

  2000至2005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2次、法律知识竞赛6次,防火期内出动宣传车3 000余台
次、张贴宣传标语 500余幅。“四五”普法期间,法制宣传部门上街设摊义务法律咨询,接待
群众咨询625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330份,展出板报25块、宣传横幅20条。每年“12·4”法律
宣传日,局普法办会同局宣传部、工会、团委、电视台等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周、宣传月活动。
全局 10个有行政执法权单位和部门13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率、持证上岗
率100%。各执法单位落实执法责任制。启动“五五”普法工作后,在全局开展社区、学校、基
层单位依法治理和创建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