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信访工作 1991起,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由林业局行政办公室主管,局行政办主任兼任信访办主任。
至 1995年,收到上访信件23封,接待职工上访 12人次,职工群众越级上访 1次。1996年,
成立林业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常务副书记、林业局常务副局长及有关科室
负责人组成,信访工作接受局党委、林业局双重领导,信访员由兼职变为专职。收到上访信件
11封,接待职工上访5人次,职工群众越级上访1次。
1997年,信访办从林业局行政办中独立出来,与林业局法律顾问室合署办公,对外挂信访
办和法律顾问室两块牌子,信访办主任和法律顾问室主任由一人兼任。局党委、林业局先后出
台《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包案制度》、《信访工作责任制度》、《信访逐
级上访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至1999年,收到上访信件41封,接待职工群众上访19次。个
人上访18人次,集体上访1次。
2000年,林业局机构改革,信访办合并到林业局党政办公室,信访办主任由林业局党政办
主任兼任,信访员由秘书兼任。2001年,林业局被评为全区县级企业信访达标单位。2002年,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社会矛盾逐渐凸现出来,林业局信访量有所增加,职
工群众来信来访主要反映医疗卫生、下岗再就业、工资、福利待遇和城镇改造过程中住宅拆迁、
个别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等问题。局党委、林业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认真解决职工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和上级
交办信访案件,通过领导主动下访和定点、定时接访,直接查处重要信访案件和上级交办信访
案件。信访办注重对职工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及时向有关领导进行信息反馈。及时化解大量信访矛盾,使林业局信访问题在较短时间得到解
决。至2004年,收到上访信件59封,接待职工群众上访33次。个人上访29人次,集体上访4次。
职工群众越级上访3次。
2005年,来访信件26封。个人上访19人次,集体上访2批次,越级上访2批次,办结率100%。
1991年至2005年韩家园林业局信访案件统计表
表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