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木材生产第一章 生产组织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91年10月,成立营林生产科,含生产、机电、安全、调度、营林、木材销售、技术监督、
汽车运输、林木采伐、贮木职能,定编 48人,设科长1人、副科长 6人。1992年 3月,汽车队、
主伐工段、贮木场、营林处、技术监督局从生产科划出,生产科含生产、安全、调度、机电职
能,负责全局木材生产指挥协调、伐区作业质量管理、劳动监察、机电设备管理、公路养护。
定编24人,设科长1人、副科长 4人。1993年7月 8日,生产科独立,含机电、安全、调度职能。
1995年,生产科调度室设副科级调度长1人、分析调度 1人、计划统计 1人、值班员3人。1999
年10月,生产科更名为生产技术部,含安全、机电、生产、科技、科协职能,定编10人,设科
长 1人、副科长 3人,承担木材生产、境外采伐、安全、调度、机电、公路养护、科技、科协、
衡器工作。2005年,生产技术部有10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3人、科员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