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伐区作业 1991年,伐区生产工艺包括采伐方式、生产方式、集材方式、归楞方式、装车方式、清林
方式等等。林业局有原条和原木两种生产方式,主伐采用原条生产方式、抚育伐采用原木生产
方式。主伐集材方式为J— 50拖拉机,抚育伐采用畜力集材。林业局采取边建设边生产原则,
当年建局当年投产,成立三分处采伐工段,编制28人,投入J—50拖拉机6台、绞盘机 4台、油
锯 4台。11月 20日,第一车原条从三分处主伐工段运到呼玛江边贮木场。采伐面积 1175公顷,
生产木材1.2万立方米。1992年,木材生产投入290人,J—50拖拉机 30台,绞盘机17台,油锯
17台,木材生产一线1 29人。年完成木材生产任务 6万立方米。1993年,投入人力586人,J—
50拖拉机151台,绞盘机71台,油锯71台,完成木材生产任务190 000立方米。
1996年,将20台绞盘机,43台J—50拖拉机,以17.6元/立方米承包给工段,工段承包给个
人。油锯以1 800元/台卖给个人。进一步细化工段承包责任制,制定《承包方案》,多劳多得,
提高效率、节约费用。至2000年,完成木材生产任务864 000立方米。
2001年,改革林场工段班组,组建一批专业户,生产运输设备有偿转让林场内部职工,实
行竞标承包。管理人员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全员竞争上岗。经营方式发生变化,成立
木材生产专业户 20个,专业户所使用生产设备(J—50拖拉机,绞盘机,油锯)变为个人财产。
生产费用由专业户个人承担,林业局由经营管理者,变成单一管理者。按照林业局下达生产任
务,以每立方米固定价格包给专业户,除提取管理费外,不参与专业户内部事务。在作业质量
上实行严格管理,生产技术员跟班作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002年,对 10名生产超过1万立
方米专业户予以表彰奖励,每名专业户奖励1台摩托车。是年,20名生产专业户生产木材179 800
立方米。至2004年,完成采伐面积44 986公顷,木材产量715 179立方米。
2005年,实施《伐区作业质量管理办法》,加大对生产、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当年培训
150 人,规范了伐区各项管理制度;推行《伐区清理费用单列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组织伐区
质量联合检查5次,专项检查89次,下整改通知书43份,罚款2万元;限额采伐,杜绝无证作业,
严把质量验收关,执行“三级”验收制度。划分韩家园林场、兴隆林场、椅子圈林场 3个施业
区,木材生产专业户27个,投入人力302人,设备58台,生产木材179 800立方米。
1991年至2005年采伐面积与木材产量统计表
表6—2 单位:公顷、立方米
韩家园林业局1991年至2005年伐区拨交与验收统计表
表6—3 单位:公顷、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