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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检尺验收

第四节 检尺验收


 
                 

  1992年,有量材小组3个,检验员 130人。4月份转季后至冬运生产前,分两批举办检验员
业务培训,系统学习木材检验业务知识,实物操作,统一考试,不合格一律清除检验队伍。在
量材工艺上,每名电锯手配备 2名量材员,负责量材长和直径、复尺,查看原条基本特征,设
计造材方案。通过合理设计和准确画线,使量材设计达到99.5%以上,原条出材率达到92%,保
证产品材种、材长、径级等各方面达到最佳质量要求。




  1993年,贮木场实行产品质量与工资挂钩,由林业局木材科、企管科、劳动部门组成联合
检查组,每月15日对造材质量进行一次检查。以造材质量达到 95分为基数,每超1分,每立方
米经济材奖励0.2元;每降低1分,每立方米经济材罚 0.2元,从工资总额中扣除。严格执行检
查标准。实行质量与工资效益挂钩,增强职工质量意识、责任意识。经林业局质量检查站检查,
原木合格率为 99%。1994年,实施《贮木场质量管理办法》,设分管产品质量副场长,有检验
队,工段长,质量检验员组成质量检查机构,检查产品质量。从计件工资 11%分离资金,作为
质量奖金。对量材设计,合格率达到 98.5%以上的,每提高0.1%奖小组 100元。低于 98.6%罚
小组30元,低于95%调离检验队;造材合格率达到 98.5%,每提高 0.1%奖小组60元,降低0.1%
罚20元;归楞达到高度,做到清、正、直、平、高每立米奖0.23元,不合格不支付工资。为进
一步增强产品质量意识,提高职工技术技能,利用生产淡季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50人。

  1995年,原条出材率92%,坏材不带好材合格率99.4%,合理设计 99.2%,长度准确合格率
99.2%、经济准确合格率99.3%、登记准确合格率99.2%。经林业部质检站检查原木合格率为99%,
确定为合格产品。被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命名为十佳贮木场。1996 年,木材检验完成175 892
立方米,完成计划 92.57%。1997 年,制定 《木材调运、拨付、装车办法》,发现多付少算、
以权谋私现象,一查到底。当年开除检验员 15人,为林业局挽回经济损失 14 000元。1999年,
制定质量管理办法,贮木场由一名副场长亲自抓,配备 3名专职质检员,深入楞区和造材台进
行质量检查,实行日抽查、旬检查、月评比,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工段及班组下整改通知书,
限期整改。按工资总额 10%设立质量奖,月末按评比结果奖优罚劣。合理选材,由检验队严格
把关,多选经济材、畅销材,等级、径级合格率达99%。2000年,检验队有114人。







  2003年,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原条出材率 91.1%,经济
材比重87.8%,材长合格率99%,等级、径级合格率99%,超长短尺合格率99%,账货相符率99.8%,
“三伤”合格率98.5%。2005年,检验队有73人,其中队长1人、副队长2人、内业5人。累计培
训检尺员1 82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