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木材供货 木材产品销售实行合同供货制,林业局根据货源与客户签定供货合同。销售统配材时,再
根据国家调拨计划通知书签定供货合同。1992年,向大连、秦皇岛等城市销售木材5万立方米,
平均售价168.78元。1993年,销售木材143 783立方米。1995年,销售木材160 008立方米。
1998年,木材营销155 000万立方米,完成计划100%。木材售价完成379.58元/立方米,比
计划提高5.28元/立方米,比上年同期提高13.43元/立方米。木材产值达5 502.5万元。调运木
材2 432车,160 182立方米,平均载量65.9立方米/车,每车提高载量5.9立方米,多调出木材
14 348立方米,节约车皮239辆。1999年,铁路调出主产品原木 3 060车,210 046立方米,占
销售总量73.2%;副产品铁路调出1 098车,74 794立方米,占销售总量 24.5%;林产工业木材
铁路调出292车,20 261立方米,占销售总量 2.3%。江边运材发出87船,48 475立方米。主产
品平均售价完成383.81元/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 8 672.23万元;副产品平均售价完成214.02
元/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1 600.72万元;水运售价完成181元/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877.4万
元。主产品载量完成 66.4立方米/车,副产品载量完成 61.7立方米/车,其中松木杆载量完成
65.2立方米/车。2000年,销售商品材 165 052立方米,完成计划 100%,产品质量综合合格率
99.1%,经济材比重89.1%,优质品率78.6%。
2001 年,铁路发运 4 132车,运量完成 231 686立方米。其中主产品原木完成 3 290车,
177 277立方米,占销售总量77%;副产品调运完成 842车,54 409立方米,占销售总量 23%。
综合木材销售收入完成8 640.73万元,平均完成售价 372.95元/立方米。其中主产品原木完成
391.38元/立方米,副产品平均完成 312.73元/立方米。木材综合平均载量 53.31立方米/车,
其中主产品原木完成52.81立方米/车,副产品完成64.61立方米/车。
2003年,木材综合销售收入完成 9 498.9万元,综合平均售价完成425元/立方米。其中主
产品原木平均售价完成 415.98元/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 7 206.4万元;副产品平均售价完成
456.05元/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2 292.3万元。2004年,销售4 181车,224 359立方米;同比
减少512车,41 728立方米。其中主产品原木销售3 329车,176 746立方米。其中地拨材10 607
立方米,占销售总量79%;同比减少747车,56 025立方米,松杆销售725车,39 798立方米。同
比增加 192车,10 944立方米。林产工业销售 160车,其中小材小料销售115车,7 001立方米;
锯材销售12车,814立方米。干燥材销售8车,584立方米。
2005年,平均售价是469.O1元/立方米。林木产品销售108车,5 615立方米;同比减少195
车,10 287立方米。其中主产品原木销售53车 2 787立方米,占销售总量50%;同比减少137车,
7 065立方米。活立木销售 44车,2 334立方米;烧死木销售 9车,453立方米。林产工业销售
55车,2 828立方米。其中锯材销售25车,1 245立方米;小材小料销售30车,1 583立方米。
1991年至2005年木材销售统计表
表6—11 单位: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