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入山管理 1992年,森林防火“三清”工作组对所清地点和区域进行严格细致彻底清理,不留任何死
角死面。对重点火险区车辆无法通行地段,“三清”工作组深入实地进行清理。对非法作业点
全部清除,对有野外作业证作业点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认真整改的和整改不彻
底的给予清除。林业局投入车辆 135台次、工作人员 520人次,清除设备 117台次,清理人员
7 551人次。
至1993年,投入“三清”车辆 622台次、工作人员2 101人次,清除设备631台,清理人员
23 295人次,清除作业点409个,行政拘留17人。
1996年,投入车辆323台次、工作人员 886人次,清出车辆 275台次,清理人员8 017人次。
1997年,投入车辆356台次、工作人员900人次,清除车辆 305台次、人员 7 051人次。1998年,
投入车辆405台次、工作人员 986人次,清除车辆303台次,清理人员 8 795人次。1999年,投
入车辆485台次、工作人员1 070人次,清除设备235台次,清理人员7 425人次,清除各类作业
点402个,行政拘留7人。
2000年,加大“三清”力度,对各种野外活动作了具体规定。“三清”工作组 105个,清
山26万公顷,清河47条,清沟147条,清除2 160人,消除隐患 130处。2001年,全局出动车辆
589台次,出动人员1 200人次,清除车辆 267台次,清除人员8 725人次,清除各类作业点379
个,行政拘留15人。
2002年,以抓“火源管理”为中心,构筑七道防线,将施业区划分为 7个战区,层层签订
防火责任状。设卡封山,杜绝盲目人员人山,在施业区内进行全面“三清”。把清理非法采金
作为重点,清除野外作业点 317个。2003年,针对春耕、采集山野菜、采金、打猎等活动,开
展集中清理工作6次,出动警力1 080人次,车辆457台次,清理无证入山人员8 325人次,封山
封路92条。2004年,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主抓预防、重抓宣传、狠抓“三清”,全
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入村入户进行防火宣传,层层签订防火责任状。投入1 150
人次、车辆465台次,清查火险隐患430处,清除野外作业点303个,设备620台,马42匹,非法
入山人员9 890人,行政拘留5人,封山封路36条。
2005年,累计出动车辆5 400台次、13 301人次,清除设备4 478台次、118 711人次,清
除各类作业点5 692个,行政拘留99人次。
1992年至2005年“三清”情况统计表
表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