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林火扑救第一节 预案 扑救安排 以各施业区为防火责任区,各防火责任区必须服从局防指统一领导和指挥,各
战区具备快速扑火和独立作战能力。
设立扑火总指挥部,各战区设立前线指挥部,各施业区包片领导任前线总指挥并深入一线
靠前指挥。成立火场督察验收组、火因调查组。各防火责任区有具体作战部署。每个战区分为
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距火场位置最近的专业扑火队伍,先调往火场。第二梯队,当第一梯队
不能控制火势,需增援时迅速派出。第三梯队,当火场兵力仍不足时,可先就进调动其它战区
专业扑火队,其它防区专业队和群众队全部进入一级待命状态,随调随到。
撤兵原则,先撤外援扑火队,后撤本地扑火队,先撤距离远的,后撤距离近的,先撤专业
队,后撤群众队。
各责任区运兵方式以地面汽车运兵为主,在火场处于特殊地理位置,地面难以进入时,局
防指向地防指请示飞机协助运兵。
通讯联络,各支扑火队伍在扑火行军过程中和到达火场后,随时和指挥部保持联系,当前
指与局防指通话时,各队伍对讲机一律停止讲话,不可抢频,讲话时要简明扼要,以免造成混
乱。
后勤保障,各支扑火队伍自备三天给养,扑火超过三天后,由局防指统一供给。
扑大火预案 天气条件特殊,火势无法控制,需外局增援扑火时,立即执行扑大火预案方
案。
发生大火时,全局各支扑火队派兵撤兵顺序按第一套方案执行,外局增援队伍,派兵和撤
兵顺序由局防指统一指挥调动,并在韩家园林业局设立防火总指挥部。设指挥组,向导组,火
场督察、验收组,后勤保障组,兵力调配组,押运、分配组,交通运输组,救护组,宣传报道
组。
在火场设立前线指挥部,前线总指挥由起火施业区包片领导担任,并成立前线扑火组织机
构,前指指挥员及时向局防指汇报火场动态,变化情况;前指及各支扑火队伍必须随时和局防
指保持联系,或通过附近瞭望塔转达;进入防火戒严期,各专业扑火队一律一级待命,专业扑
火队在接到扑火命令后15分钟内必须出发,群众扑火队伍在接到扑火命令后1小时内必须出发,
各支扑火队伍达到人手一件扑火工具(油锯、斧子、耙子、铁锹),备足三天给养;在发生大火
时,全局男性职工(50岁以下18岁以上)必须服从局防指统一调动,准备随时参加扑火战斗;各
有关单位要按方案中的安排严格执行,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达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
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