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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案

第三章 林火扑救

第一节 预案


 
                 

  扑救安排 以各施业区为防火责任区,各防火责任区必须服从局防指统一领导和指挥,各
战区具备快速扑火和独立作战能力。

  设立扑火总指挥部,各战区设立前线指挥部,各施业区包片领导任前线总指挥并深入一线
靠前指挥。成立火场督察验收组、火因调查组。各防火责任区有具体作战部署。每个战区分为
三个梯队,第一梯队为距火场位置最近的专业扑火队伍,先调往火场。第二梯队,当第一梯队
不能控制火势,需增援时迅速派出。第三梯队,当火场兵力仍不足时,可先就进调动其它战区
专业扑火队,其它防区专业队和群众队全部进入一级待命状态,随调随到。

  撤兵原则,先撤外援扑火队,后撤本地扑火队,先撤距离远的,后撤距离近的,先撤专业
队,后撤群众队。

  各责任区运兵方式以地面汽车运兵为主,在火场处于特殊地理位置,地面难以进入时,局
防指向地防指请示飞机协助运兵。

  通讯联络,各支扑火队伍在扑火行军过程中和到达火场后,随时和指挥部保持联系,当前
指与局防指通话时,各队伍对讲机一律停止讲话,不可抢频,讲话时要简明扼要,以免造成混
乱。

  后勤保障,各支扑火队伍自备三天给养,扑火超过三天后,由局防指统一供给。




  扑大火预案 天气条件特殊,火势无法控制,需外局增援扑火时,立即执行扑大火预案方
案。

  发生大火时,全局各支扑火队派兵撤兵顺序按第一套方案执行,外局增援队伍,派兵和撤
兵顺序由局防指统一指挥调动,并在韩家园林业局设立防火总指挥部。设指挥组,向导组,火
场督察、验收组,后勤保障组,兵力调配组,押运、分配组,交通运输组,救护组,宣传报道
组。

  在火场设立前线指挥部,前线总指挥由起火施业区包片领导担任,并成立前线扑火组织机
构,前指指挥员及时向局防指汇报火场动态,变化情况;前指及各支扑火队伍必须随时和局防
指保持联系,或通过附近瞭望塔转达;进入防火戒严期,各专业扑火队一律一级待命,专业扑
火队在接到扑火命令后15分钟内必须出发,群众扑火队伍在接到扑火命令后1小时内必须出发,
各支扑火队伍达到人手一件扑火工具(油锯、斧子、耙子、铁锹),备足三天给养;在发生大火
时,全局男性职工(50岁以下18岁以上)必须服从局防指统一调动,准备随时参加扑火战斗;各
有关单位要按方案中的安排严格执行,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达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
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