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物资能源第一章 物资第一节 机构 1991年 5月,林业局成立物资科,与能源科合署办公。王幼林任科长。物资科承担全局物
资采购、保管和供应工作。
1992年,物资科下设政工股、计划股、财务股、管理股、仓库、水暖股、加格达奇办事处
和塔河办事处。编制121人,其中干部9人、工人45人、合同制工人25人、知青42人。马光珠任
科长。1993年,于中元任副科长,陈达仁任“三电办”主任。水暖公司划归工程处。成立物资
科驻呼玛韩林物资贸易公司、物资废品收购部。同年 10月,王俭任副科长(正科级)。1994年5
月,成立物资科韩兴物资门市部。1995年8月,周淑芬任副科长。
1996年,设党总支书记1名、科长1名、副科长2名、“三电办”主任1名。王俭任科长。下
设政工股(含工会、共青团、计划生育)、计划股、财务股、管理股、仓库、验收股、油库、加
油站、三电办、备用发电站、塔河韩塔配件商店、呼玛韩林物资贸易公司、韩兴物资门市部。
1997 年,王树生任副科长。同年4月,撤销韩塔配件商店、韩林物资贸易公司、韩兴物资门市
部。同年5月,成立超储积压处理办公室。
1999年10月,林业局转变经营机制,实行剥离经营,物资能源科更名为物资能源公司,核
定编制70人。2000年 1月,成立大兴安岭林区石油总公司韩家园石油分公司,隶属物资能源公
司。同年10月,杨军荣任副科长。同年12月,撤销大兴安岭林区石油总公司韩家园石油分公司。
2001年3月,林业局核定物资能源公司财务计划,费用由73万元调减到 40万元。物资科撤销计
划股、管理股、验收股、超储积压处理办公室。
2002年8月 12日,王树生任经理,王立新任副经理。2004年,有党总支书记1名、科长1名、
副科长2名。三电办主任陈达仁内退。
2005年3月,林业局实行报账制度,物资能源公司取消财务股,留报账员1名。王树生任经
理,杨军荣、王立新任副经理。业务部门有仓库、油库、加油站、三电办,有职工30余人。
1991年至2005年物资能源公司负责人任职表
表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