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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自备电力

第三节 自备电力


 

   一、三电工作

  1992年,韩家园林业局供电网络布局为变电所至林业局,共架设贮木场、市政、韩林场、
局一线和二线(南北分开)、泵房五条控制线路。工业区配置变压器 12台,其中贮木场500千伏
安、龙门吊200千伏安,公安局200千伏安,汽车队100千伏安,泵房100千伏安,韩林场50千伏
安,家属楼200千伏安,韩家园乡护林队100千伏安,房产处 400千伏安,制材厂200千伏安各1
台;新局址配置变压器250千伏安、200千伏安各1台。总计视载功率为2 500千伏安。计费方式
为包容计量,每月林业局上缴电费11万元(不包括25 000元基本电费)。

  1993年5月,林业局按照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和安全用电原则,成立“三电”管理办公室,
隶属物资能源公司,陈达仁任主任。“三电办”承担林业局所属各单位用电和备用电站管理工
作,负责协调与供电部门关系,提高备用发电站使用效率,满足林业局在生产和生活上的电力
需求。“三电办”按照国家能源政策、法令,下达用电和节电指标,实施用电和节电措施,进
行日常考核,使用电有人管、有机构、有制度,把“三电”管理纳入经济计划轨道。1994 年5
月,林业局“三电办”改造用电线路,将贮木场地下电缆改为地上架设,使漏电和出现故障便
于排查,将5条控制线路中的贮木场、韩林场和泵房合并,局一线和局二线合并,变5条线路为
2 条线路,改变动力、照明不分状况,在线路中安装电度表并实行加表计量,对变压器进行合
理匹配,将贮木场变压器由生产期间500千伏安变为非生产期间200千伏安,物业管理处供暖中
心的锅炉变压器由取暖期 400千伏安变为非取暖期 100千伏安,两项降压就可年节省基本电费
36 000元。包容计量变为加表计量后,电费由原来每月11万元降为 5万元左右,年节省资金72
万元。

  2005年,“三电办”有工作人员1人。

   二、备用电站

  1991年9月,备用发电站建成,建筑面积232平方米,由生产科负责管理。主要设备有6135、
6160和4135型柴油发电机各1台,进行轮流发电,耗油量大、噪音大、有浓烟、发电功率低。

  1992年 5月,备用电站划归物资能源科,负责全局自发电工作,缓解冬季用电高峰期时主
干线路供电紧张局面,弥补停电缺口。8月,林业局从上海柴油机厂购进 12V135型柴油发电机
组4台,更换所有发电设备。实行单机轮流外送,每小时发电量为 2 000千瓦。1993年3月10日,
林业局接通电力主干线路,由于韩家园林业局供电线路处于全区末端,全区任何一处停电都影
响到韩家园林业局,使电力供应仍然不足,全局耗电量不足部分由备用电站自发电弥补。

  1998年3月 14日,经林业局批准,电站建立电动设备修理部,承揽物资能源科泵房、发电
机组和基层单位的发电设备或电动机械维修工作,每年为企业减少大量经费支出并创造产值。
同年 4月,自备电站设计成两台或几台发电机组并联合送电力,解决全局大规模用电问题。电
站职工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注重机械维护和保养,降低机件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
命;降低油料消耗,压缩发电成本。加强制度建设、环境建设和防火安全等工作,使电站管理
井然有序,环境优美。1999年,自备发电站连续八年被大兴安岭林管局评为“设备管理先进集
体”。

  2000年1月,电站划归贮木场管理。

  至2005年,备用电站累计发电106.28万度,发电时间8 137小时。

   1990年至2005年韩家园林业局备用电站发电统计表
  表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