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目标化管理 1994年,林业局成立企业经济管理工作考核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企管科,企管科科长
担任主任。同年 3月,林业局实施《韩家园林业局经济责任制度考核管理办法》,实行经济工
作实地考核、奖惩与职工浮动工资挂钩、采取按季考核年终汇总办法,通过中间过程管理推动
整体工作完成。林业局对各单位、部门推行目标化管理、经营承包管理、委托责任管理和剥离
经营管理等几种管理形式。由企管科拟定《经济管理工作奖惩方案》,组织指导具体实施,确
定相应经济指标、管理目标,组织拟定各类经济责任状。年初,在林业局经济工作会议上,组
织全局各单位和部门与林业局签定责任状。按照《韩家园林业局经济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规定,由企管科组织各专业部门分别对所分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月份抽查、季
度监督、半年全面考核的办法,经过核实、汇总,形成初步兑现意见后,由林业局局长办公会
议讨论通过,累计年末汇总,兑现奖惩。目标化管理随经营承包和委托责任管理同时进行,林
业局对全局各单位、部门、机关各科室按行业分成行政部门和党群部门,根据各部门、科室具
体工作业务,组织相关科室对所分管指标进行考核。
1996年,林业局党委实施《韩家园林业局党群工作目标化管理考核细则》及相关责任状和
考核办法。
1999年,林业局加大目标化管理工作力度,对韩家园贮木场、汽车队、韩家园林场、江边
贮木场实施经营承包管理,对老卡林场、新街基林场、椅子圈林场、湖通河林场和多种经营公
司、林产工业公司、制材厂实行委托管理,对局党委办、局工会等37个部门和科室实行了目标
化管理。
2003年 1月,加强管理,强化职能,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目标,对机关各部办和企业内部
事业性单位实行包死经费,采取“节奖超罚”的管理办法。并与卫生部、团委、文教部、政法
委、纪检委、宣传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工会、党政办、劳动人事部、计统部、组织部等
13个科室签订目标化管理责任状。责任状主要指标包括必保指标、考核指标两大部分。必保指
标,为各部办单位共有指标,主要包括经费和承担林管局责任状必保指标。考核指标,主要包
括分管的经济或专业管理指标及科室日常工作、科室建设、信访稳定工作等指标。具体考核及
奖惩兑现办法以《韩家园林业局二○○三年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为依据。
2005年 1月,根据林业局各单位、各科室目标管理体系,结合工作实际重新制定《韩家园
林业局目标化管理责任考核奖惩办法》,与组织部、宣传部22个科室和生态办、防火办等10个
单位签定目标化管理责任状。
一九九六年韩家园林业局对林管局
经营承包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11—1
二○○三年对林管局经济和社会
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11—2
续表
续表
二○○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11—3
续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