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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目标化管理

第三节 目标化管理


 
                 

  1994年,林业局成立企业经济管理工作考核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企管科,企管科科长
担任主任。同年 3月,林业局实施《韩家园林业局经济责任制度考核管理办法》,实行经济工
作实地考核、奖惩与职工浮动工资挂钩、采取按季考核年终汇总办法,通过中间过程管理推动
整体工作完成。林业局对各单位、部门推行目标化管理、经营承包管理、委托责任管理和剥离
经营管理等几种管理形式。由企管科拟定《经济管理工作奖惩方案》,组织指导具体实施,确
定相应经济指标、管理目标,组织拟定各类经济责任状。年初,在林业局经济工作会议上,组
织全局各单位和部门与林业局签定责任状。按照《韩家园林业局经济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规定,由企管科组织各专业部门分别对所分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月份抽查、季
度监督、半年全面考核的办法,经过核实、汇总,形成初步兑现意见后,由林业局局长办公会
议讨论通过,累计年末汇总,兑现奖惩。目标化管理随经营承包和委托责任管理同时进行,林
业局对全局各单位、部门、机关各科室按行业分成行政部门和党群部门,根据各部门、科室具
体工作业务,组织相关科室对所分管指标进行考核。

  1996年,林业局党委实施《韩家园林业局党群工作目标化管理考核细则》及相关责任状和
考核办法。

  1999年,林业局加大目标化管理工作力度,对韩家园贮木场、汽车队、韩家园林场、江边
贮木场实施经营承包管理,对老卡林场、新街基林场、椅子圈林场、湖通河林场和多种经营公
司、林产工业公司、制材厂实行委托管理,对局党委办、局工会等37个部门和科室实行了目标
化管理。

  2003年 1月,加强管理,强化职能,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目标,对机关各部办和企业内部
事业性单位实行包死经费,采取“节奖超罚”的管理办法。并与卫生部、团委、文教部、政法
委、纪检委、宣传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工会、党政办、劳动人事部、计统部、组织部等
13个科室签订目标化管理责任状。责任状主要指标包括必保指标、考核指标两大部分。必保指
标,为各部办单位共有指标,主要包括经费和承担林管局责任状必保指标。考核指标,主要包
括分管的经济或专业管理指标及科室日常工作、科室建设、信访稳定工作等指标。具体考核及
奖惩兑现办法以《韩家园林业局二○○三年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为依据。

  2005年 1月,根据林业局各单位、各科室目标管理体系,结合工作实际重新制定《韩家园
林业局目标化管理责任考核奖惩办法》,与组织部、宣传部22个科室和生态办、防火办等10个
单位签定目标化管理责任状。

               一九九六年韩家园林业局对林管局
                经营承包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11—1



                二○○三年对林管局经济和社会
                 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11—2



                                      续表



                                      续表



            二○○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11—3



                                      续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