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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质量监督

第四节 质量监督


 
                 

                   一、技术监督

  1992年4月,大兴安岭地区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韩家园林业地区技术监督局。设局长1人、
副局长1人、综合工作人员1人。同年9月,开展全局产品质量监督和检查。

  1994年 3月,林业局各基层单位及有关专业部门相继成立全面质量管理股 (标准计量股),
配置专(兼) 职质量监督员和计量监督员。技术监督局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产品
质量、计量、标准化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1995年,林业局实施《韩家园林业局标准化管理办法》,对全局各单位在生产中执行标准化做
出明确规定。至1996年,林业局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专项管理标准,各项工作标
准在内的企业完整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局、场、段(队)三段标准化工作网络体系,达到横向
到边、纵向到底。同年10月,韩家园林业地区技术监督局联合呼玛县驻韩家园工商分局、韩家
园林业地区公安局、新闻单位以“管、帮、促有机结合,提高产品质量”为重点,开展一系列
原木锯材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原木产品超长短尺现象和外伤等;锯材产品活节、
腐朽、裂纹、虫害、撤伤、弯曲、斜纹等。

  1997年,技术监督局有专业执法人员 5人。全林业局配置专(兼)职质量监督和计量监督工
作人员64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 8人,具备中专学历26人,高中以下学历30人。检查原木产品
48批次,6 905.27立方米,综合合格率由1994年87.6%提高到1997年92.2%;检查锯材产品21批
次,30.68立方米,综合合格率由1994年75.9%提高到1997年 85.1%。1998年,技术监督工作全
面开展,计量工作中流通商品监督检查50批次,强检达标90%以上。加油机检定2台,衡器检定
1台,行政执法案件办案率完成100%。开展打假活动 4次,重点检查果酒、碳酸、饮料、食品、
罐头、化妆品、低压电器、粮油、加碘盐、刹车油等商品十大类 150批次,收缴不合格商品价
值3670元。

  2002年8月,技术监督工作划归呼玛县技术监督局。

                   二、物价监督

  1993年 7月,林业局受呼玛县物价监督局委托,成立企业物价科,与林业局企业管理科合
署办公。设科长1人、物价监督员1人。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物价监督管理各项方针政策,
对企业内部市场商品和流通领域产品价格制定、修订、调整和各种收费指导监督。节假日期间,
职工物价监督站重点抓好辖区内市场秩序,稳定市场商品价格。对与职工生活密切相关商品做
出最高限价,确定监督重点,确保职工切身利益不受侵害。

  1995年,物价科人员编制增加到3人。同年8月,受呼玛县物价局委托,林业局成立职工物
价监督站。按照委托协议书规定,职工物价监督站依法行使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和处理违法行
为职权。检查范围为辖区内各类商品价格及行政、事业、经营性收费,代收价格调节基金,稳
定林业局内部市场商品物价,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

  1997年 5月,为了加强辖区内收费管理工作,职工物价监督站实施《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
工作的补充规定》。物价监督站结合辖区实际,规范收费许可证办理程序,重点加强对收费许
可证、收费票据和收费专用印章管理。各收费部门使用的收费许可证副本和票据专用章由物价
监督站统一监审,并建立档案,统一监督管理。对流通领域里的物价监督和管理,按照市场经
济要求,职工物价监督站按照“放开、搞活、管好”原则,对市场商品流通实施明码标价、健
全和完善收费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机制。职工物价监督站与呼玛县技术监督局、韩家园林业地区
公安局、呼玛县工商局和林业局新闻单位等部门联合,对全局流通领域各种营业性商业网点进
行定期或不定期价格监督检查、收取价格调节基金、查处违犯确定价格行为。至1997年,职工
物价监督站累计开展价格监督检查18次,查处违犯规定价格行为31起,收取价格调节基金21 925
元。

  2002年8月,物价监督职能被呼玛县物价局收回。

                   三、计量管理

  1993年,韩家园林业地区技术监督局开展计量工作。林业局拨专款 13.26万元,购置计量
标准器具、检测仪器和设备,计量工作走上正规。执法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计量法实施细则》等10项计量法律、法规等规定,对全局相关单位进行统筹规划。

  1994年11月,林业局实施《韩家园林业局计量器具管理目录》,对涉及各领域长度、热工、
力学、电磁、声学、化学、无线电、电离子辐射、时间等 9大类 257种计量器具进行统一校定。
1995年 3月,林业局各部门、单位开展计量器具普查工作,填制计量卡片、台帐和登记表,上
报技术监督局备案。对全局多年来检修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进行登记造册,在年内全部送检。
同年 6月,技术监督局与呼玛县驻韩家园林业局工商分局、电视台、林业地区公安局等有关部
门联合,对全局商业网点30余家称重计量杆秤进行统一更换,使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利益有保
障。1996年10月,大兴安岭地区衡器检测所对林业局衡器进行实地检测,使用准确率达到100%。
1997年,林业局房产处32块锅炉压力表送地区衡器检测所进行强制检定,受检率达100%。技术
监督局组织物资库存石油液化汽计量检定,对物资定量包装商品和计量器具进行计量监督检查。
至1998年,技术监督局在全局累计进行器具检定48次,其中计量专项检查19次、与产品质量联
合检查29次、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 49台件,查处短斤少两称量和定量装案件178起、收缴违反
合理计量行为商品价值6 985元。

  2002年8月,计量工作职能被呼玛县计量监督局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