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林场改革
第二节 林场改革
2001年 4月,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要求,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合理采伐利用为目标;
以机械设备有偿转让为突破口;以降低生产成本,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总原则,
林业局对韩家园林场和汽车队进行全方位经济体制改革。同年 5月,林业局成立林场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部人员担任工
作人员。企管部负责拟定林场改革工作方案和指导具体实施过程,审定林场、汽车队改革方案;
财务部和审计部负责审计各阶段所发生财务费用和财务账目清查,按照转制要求,重新核定费
用和各阶段生产费用;机电部负责清查林场、汽车队机电设备,按机械购置年限和破损程度进
行评估作价;劳动人事部负责统计、清查改革单位人员,对转制后人员编制进行重新核定,重
新安置下岗分流人员;物资能源科负责已改制单位库存物资回收工作。通过林场、汽车队改革,
合理调整生产布局,实现机械设备有偿转让,精简机构,压缩管理人员,理顺生产经营秩序。
节省各项生产费用120万元,分流安置职工359人,组建生产专业户26个、木材运输专业户32个、
营林专业户 14个、资源管护专业户 20个、其它专业户 5个。转让机械设备 102混合台,其中
CA141运材车37台、J—50拖拉机34台、2105绞盘机15台、2100发电机5台、运材主车 32台、养
筑路设备11混合台、生产物运车5台,回收设备转让金67.1万元。
2004年,林业局进一步深化林场改革,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调整生产布局,加大辅助单位
剥离力度,实施生态发展战略,扩大营林队伍,全力抓好生态建设。
2005年,按照林场改革“四化”要求,再度加大林场改革工作力度。从林业局实际出发,
以“管理规范化、生产民营化、服务社会化、资源管护专业化”为目标,有计划地调整生产布
局,撤并七棵树、三分处和湖通河3个经营所,合并为老卡、新街基、椅子圈和湖通河4个林场。
经过生产布局的调整,压缩林场职能相近的股室,削减林场机关管理人员34人。生产布局调整
后,缩短了运距,达到了采、运、贮及营造林、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护、病虫鼠害防治等项
工作齐头并进的目标,每年节省费用支出120万元。年末,落实森林资源管护面积805 742公顷,
安置管护及监管人员1 2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