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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统计内容

第二章 统计

第一节 统计内容


 
                

  1992年 8月,林业局统计内容包括木材生产、营林生产、劳动工资、基本建设、农副业生
产及多种经营、林产工业生产、物资能源供给等项内容。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项管理原
则。统计项目有月报表、季报表、半年报表和年报表 4种。认真执行统计纪律,做好原始记录,
对每项工作和工程从始到终达到有专人验收、专人记录、专人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统计报表工
作任务。

  1998年,按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进度,按月填报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商品林,特产项
目统计信息月报表上报林管局,掌握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1999年,改革林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方法,减少 8种统计报表。按大兴安岭林业统
计工作管理细则,严格统计台帐制度管理。

  2003年,按照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木材采运由第二产业调整到第一产业进行统计。

  2005年,调整统计指标,认定指标 28项,取消指标 11项,合并报表 4个。重新确定林业、
森工统计年报内容;国有林区木材采运企业及重点营林局主要统计指标年报内容;企业集团调
查问卷和林业重点工程和社会效益监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