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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职称评聘

第四节 职称评聘


 
                 

  1991年,职称评聘工作归劳动人事科管理。

  1992年,设专职职称管理人员,定编 1人,负责全局各项科研管理和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1993年 2月,成立韩家园林业局初级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工程、经济、卫生、教育、财
会5个专业系列初级职称评聘工作。至1997年,全局晋职称中级1 2人、初级170人(含技术员)。
1999年,职称评聘职能被大兴安岭地区人事局收回,林业局人事科设临时管理机构。晋升高中、
初级技术职称须经三级审批,其中晋高级工须经省职称评审委员会批准,晋中级经地区职称评
审委员会审批,晋初级经林业局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方可生效,享受国家规定的职称各项待
遇。2000年,全局晋高级职称1人、中级39人、初级173人(含技术员)。

  2005年末,林业局有各类技术职称人员472人。其中高级职称15人、中级204人、初级253
人。

             1991年至2005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人数表
  表14—4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