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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会保险

第三章 社会保障

第一节 社会保险


 
                 

  1991年,设韩家园林业局社会保险公司,隶属劳动人事科管理。

  1992年,社会保险分公司更名韩家园林业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分局,为大兴安岭地区社会
事业管理局派出机构,人员编制为7人。年内参加养老保险人数 945人,收缴养老保险金6.6万
元,发放养老保险金2.1万元。

  1995年,实行林业局统筹合同制工人、固定工人养老保险收缴及退休养老金发放。1996年,
实现地级统筹,并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纳入参保范围。全局参保职工 1 709人,应收缴养
老保险费32万元,实际收缴31万元,完成96.88%。向81人应发放养老保险金额28万元,实际发
放81人28万元,完成100%。




  2002年,增加失业、工伤保险业务,年内收缴失业、工伤保险金145.1万元。

  2005年,全局共参加养老保险职工2 854 人,应收缴养老保险费584万元,实际收缴584
万元,完成100%;应发放养老保险人数353人,实际发放353人,完成100%;应发放金额220万
元,实际发放金额220万元,完成发放率100%。

          1992年至2005年养老保险费收缴发放情况统计表
  14—8              单位: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