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卫生第一节 机构 1993年3月,成立卫生科,设副科长1人,科员1人。负责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工作。
1994年10月,卫生科设科长1人,科员1人。同年12月,成立卫生防疫站,与卫生科合署办
公,设站长1人,科员1人。
1996年,实行医疗制度改革,成立医疗保险局,与卫生科、防疫站合署办公,设局长1人,
副局长1人。同年1月,卫生科从文教卫生科划出,成为独立科室,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科
员12人。
1999年 9月,实施机构改革,成立文教卫生部。文教科、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合署办公。
卫生科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有科员1人。2002年4月,设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同年
10月,卫生科从文教卫生部划出,成立卫生部,设主任 1人,副主任1人,有科员4人。2004年,
成立红十字会。
2005年,卫生科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合一。周淑芬任主任,刘玉玲任副主任。设行政、疾病
控制中心、红十字会、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有职工6人。
卫生部负责人任职表
表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