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消费水平 1991年,在建局之初,多数职工家庭没有迁入林业局,节假日职工往返消费支出比较大。
平均每户家庭人口4.89人,就业人口1.67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 125元。
1992至1994年,职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 381.45元,每百户职工家庭有彩色电视机95台、
洗衣机80台、组合音响8套、电冰箱45台、摩托车21辆。
1995年,每百户职工家庭有彩色电视机 99台、黑白电视机6台、洗衣机84台、组合音响14
套、电冰箱50台、摩托车16辆,固定电话进入普通职工家庭。
1996至2000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2 595.97 元。90%以上职工家庭购买商品房,30%以上
职工家庭对房屋进行装修,影碟机、移动电话进入普通职工家庭。
2001年,年人均收入3 606.O1元。背投彩电、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电脑开始进入职工
家庭。2004年,职工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 798.36元。
2005年,韩家园林业局职工平均每户家庭人口 2.8人,平均每户就业人口1.82人。职工家
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 898.36元。每百户职工家庭有彩色电视机 107台、电冰箱53台、冰柜43
台、摄像机3架、照相机50架、电脑23台、移动电话133部。
1991年至2005年职工家庭人均生活支出统计表
表17—2 单位:人、元
1991年至2005年职工家庭每百户主要消费品拥有量统计表
表17—3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