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市政环卫 一、市 政
1991年,林业局局址设在呼玛县呼玛镇,市政工作由呼玛镇政府负责。
1994年4月,林业局成立市政管理站,隶属计划基建科,设站长 1名,配置 2名管理人员,
负责临时建房规划管理工作。1995年,林业局对工业区职工住宅楼南侧、供电所职工住宅楼南
侧平房区进行统一规划。
1996年 6月,林业局在房产处设市政管理股,负责全局市政规划与管理工作。1999年,林
业局集中开展市政整顿。拆除新局址建筑工地、工业区2号住宅楼南侧、工业区锅炉房北侧共8
处临时性建筑;拆除影响育真小学教学环境的育真小学西侧商业一条街;拆除宏韩线主道两侧
电话亭及活动板房。对职工住宅楼附近仓库、车库、小棚子、圈地小栅栏、烧柴进行彻底清理。
在林业局工业区和新局址家园市场设立市政管理值班室,市政人员着装上岗。
2000年,随着林业局净、美、倡活动不断深入,物业管理处将市政与环卫工作合并,成立
市政环卫大队。2002年,按照林业局创建省级和国家级文明单位要求,开展市政监督、检查工
作。疏通巷道50条,拆除占道建筑11所,拆除占道板杖子 1 000余延长米,拆除违章建筑40余
间,拆迁不合理建筑11户。
2003年至2005年,结合林业局精神文明建设“万千百绿色行动”和“改、树、塑”活动开
展,对城镇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居民小区垃圾实现日产日清,拆除楼内、外违章建筑,打通消
防通道。整顿林业局与呼玛县韩家园镇分界区域的棚户区,拆除棚户房80户,疏通纵横巷道16
条,并沿倭勒根河南北新修两条环城公路,改善了林业局与韩家园镇划界区域的环境。
二、环 卫
1991年,林业局环卫工作由各单位承担,负责单位院落和四旁净化、绿化、美化工作。
1993年,工程处设环卫队,编制7人,负责工业区5栋住宅楼的楼道和周边环境卫生。1996
年,环卫队增加新局址居民楼的楼道和小区环境清扫工作。同年,根据呼玛县物价局和林业局
有关规定,每月收取每户居民3元卫生费。1997 年,随着林业局新局址建设格局扩大,环卫队
人员增加到39人。
1998年,林业局将工业区和新局址划分的24个卫生责任小区,分到全局各单位,由各单位
负责清扫小区街道、巷道和道路两侧排水沟清理工作。同年,整顿工业区供电所对过临街门市
房,将其统一规划为砖木结构建筑。2000年,随着净、美、倡活动不断深入,林业局为市政环
卫大队配置垃圾专用车1台,垃圾斗10个,在全局各小区设立100个垃圾箱。同年,环卫队卫生
清扫范围沿伸到主要巷道。为加强管理,确保环境净化工作取得新进展,市政环卫大队与环卫
人员签订“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责任状。2001年,环卫工人每天对居民楼楼道、商贸市场和
各街道、巷道周围垃圾进行清扫、收集和装车,当天垃圾当天清走。各办公楼和生产单位垃圾
由环卫工人装卸,每周处理1次。
2003年,随着精神文明建设“万千百绿色行动”和“改、树、塑”活动开展,林业局再次
对城镇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居民小区垃圾实现日产日清。组织中小学生 1 000余人次,集中清
理局址周边、公路、铁路沿线白色垃圾。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提醒人们保护环境卫生,不
乱扔垃圾。
2004年至2005年,环卫工人负责全局4个辖区、8公里水泥硬化路面清扫、19栋住宅楼道卫
生清洁、150条大小巷道、2个鹿鸣山景点、2个集贸市场、1 个文化长廊、2个广场的市政管理
和卫生保洁工作,生活垃圾达到日产日清。环卫工人统一服装,实行全日工作制,随时清扫主
街道和居民区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