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女工工作 1995年 8月,局工会成立女工部。同年12月,成立女工委员会,在全局女职工中开展发挥
女职工作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工作。1998年 3月,荣获地区总工会授予的大兴安岭地区女职
工先进集体。
1999年4月,林业局工会实施《全总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8—2000年规划》。2000
年 3月,在全局女职工中开展好婆婆、好儿媳、好母亲、好妻子、好邻居“五好评选活动”。
陈凤义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先进协调工作者,冯福珍荣获大兴安岭地区
“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林业局工会授予贮木场检验队等10个单位为“兴安巾帼双文明”先进
集体,周丽等 11人为“双学双比”女能手,王雪玉等 30人为“兴安巾帼双文明”先进个人。
2001年,林业局工会授予汽车队等10个单位的女职工委员会为“兴安巾帼双文明”先进集体,
丁志杰等10人为“双学双比”女能手,周淑芬等32人为“兴安巾帼双文明”先进个人。2002年,
汽车队女职工委员会被评为“全国农林系统先进女职工集体”,物资能源科加油站荣获大兴安
岭地区“三·八”红旗集体,丁志杰、柴英荣获大兴安岭地区“三·八”红旗手,陈秀云获大
兴安岭地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林业局工会授予汽车队等10个单位的女职工委员会为“兴
安巾帼双文明”先进集体,丁志杰等10人为“双学双比”女能手,刘玉玲等33人为“兴安巾帼
双文明”先进个人。
2003年“三·八”节,物业管理处燃料段女职工委员会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先进女职工
集体”,林业局工会主席张敏获兴安“十大女杰”提名奖,丁志杰获大兴安岭地区“先进女职
工”,赵金梅为大兴安岭地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林业局工会授予汽车队等13个单位的女
职工委员会为“兴安巾帼双文明”先进集体,陈秀娟等14人为“双学双比”女能手,丁志杰等
40人为“兴安巾帼双文明”先进个人。开展全局家庭才艺演出活动。春季防火期,局工会主席
张敏组织由 120人组成的女子扑火队和女子巡护队,在中心沟火场、十五站火场和韩红线、富
林线上进行巡护。同年 7月,局工会主席张敏为贮木场15名转季女工在大兴安岭华洋公司找到
月薪600元以上的工作,为24名私企员工追讨拖欠工资 12 000元,维护员工切身利益。是年,
举办维护妇女权益知识竞赛、讨论会16次,参加人员 1 300余人次。2004年,局工会为全局女
职工办理女性安康保险,每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 000元。开展了“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
“兴安巾帼建功立业工程”、“女职工爱心帮扶工程”活动,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
利益。同年4月9日至10日,林业局工会聘请西安市妇产科医院主任医师到韩家园林业局进行为
期 3天的“关爱女性保健知识讲座”,使全局近三分之二妇女接受女性保健知识教育,充分维
护妇女的健康权益。
2005年,林业局工会召开“韩家园林业局‘三·八’节表彰暨女职工工作会议”,举办由
各基层单位表演的文艺节目。贮木场女职工委员会获大兴安岭地区妇联“三·八”红旗集体。
为1名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使其解脱了丈夫的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