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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森林保卫

第四节 森林保卫


 
                 

  1991年,公安局与林业局林政部门联合对施业区内木材加工点查处乱砍滥伐林木案件5起、
5人,收缴原木17立方米,板材3立方米,1993年,查处林政案件38起、53人,收缴木材343立
方米,罚款4 130元,收缴作案工具东风141型汽车2台。

  1994年,对施业区内加工厂点进行清理整顿,收缴来源不合理木材 5 595立方米。年内,
召开木材专打公开处理大会2次,公开处理违法人员 22名。1995年至 1996年,查处滥砍盗伐、
偷拉私运、非法倒卖木材案件46起、涉案75人,收缴木材1 651立方米,罚款 257 897元,收
缴车辆8台、马匹12匹,挽回经济损失40万元。1997年,查处非法倒卖木材案件34起、涉案34
人,收缴木材397立方米,罚款86 830元。




  1998年,韩家园林业地区公安局成立森保大队。公安机关按照国务院保护森林资源、制止
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要求,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力度。查处林政案件33起、违法人
员26人次。1999年至2000年,与资源林政部门合作,加大对木材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环节
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破获森林刑事案件2起、查处森林治安案件20起。
2001年,破获森林刑事案件2起、逮捕犯罪嫌疑人4人,查处森林治安案件12起、拘留 7人,林
政案件9起。罚款1人。收缴木材71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 000元。

  2002年,开展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为内容“猎鹰行动”,破获森林刑事案件 2起、逮捕犯
罪嫌疑人3人,查处林政案件3起。拘留6人,罚款1人。收缴木材170立方米,罚款4 670元,为
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3 320元。2003年,开展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为内容“春雷行动”,破获森
林刑事案件9起、逮捕犯罪嫌疑人13人,查处森林治安案件17起、林政案件4起。拘留17人,罚
款4人。收缴木材185立方米,罚款7 246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71 089元。2004年,开展以
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为内容“绿箭行动”,破获森林刑事案件10起、逮捕犯罪嫌疑人19人,查处
森林治安案件6起、林政案件3起。拘留10人,罚款5人。收缴木材172立方米,罚款9 450元,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8 790元。

  2005年,开展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为内容的“天保二号行动”,破获森林刑事案件14起、
逮捕犯罪嫌疑人34人,查处森林治安案件16起、林政案件4起。拘留16人,罚款6人。收缴木材
201立方米,罚款8 720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8 0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