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羁押 看守 0002065;[/$$p]
1991年,公安局设在呼玛县呼玛镇内,羁押人员交由呼玛县公安局看守所统一羁押。
1993年12月,在林业局建立临时看守所1 处,总面积 107平方米。看守所执行《看守所条
例》,坚持依法管理、文明管理。至1997年,临时看守所羁押刑事拘留人员61人、治安拘留人
员201人。
1998年2月,韩家园林业地区公安局看守所投入使用。看守所占地面积793平方米,有办公
室、监舍、提审室、放风场、食堂。看守所羁押刑事拘留人员27人、治安拘留人员69人。1999
年至2004年,看守所羁押刑事拘留人员183人、羁押治安拘留人员402人。
2005年,对监舍进行改造,增设监室2间,监控室1间,监区围墙加高 1米,看守所内设电
视监控,围墙装设电网。至2005年,累计羁押1 063人,其中刑事犯罪嫌疑人307人,治安拘留
749人,外地羁押7人。
1993年至2005年公安局看守所拘留与羁押人员统计表
表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