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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关于对《大兴安岭东部林区企业经营区划调整总方案》进行局部调整问题的批

林业部关于对《大兴安岭东部林区企业经营区划调整总方案》进行局部调整问题的批


 
   林业部关于对《大兴安岭东部林区企业
   经营区划调整总方案》进行局部调整问题的批复

   (1991年10月24日)

大兴安岭林业公司:

  你公司大林计[1991]74号《关于对<大兴安岭东部林区企业经营区划调整总方案>进行局部
调整的请示及论证报告收悉。我部在审查库伦斯等林业局建设项目时,从优化生产建设布局、
便于企业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已建林区大铁路塔韩支线运营能力考虑,认为对于原批林区企业
经营区划调整方案需做进一步论证。经研究所上报的论证报告和你公司提出的意见,并商请国
家计委同意,对我部林计字[1991]11号文原批林区企业经营区划调整总方案,作如下局部调整:

  一、关于库伦斯林业局。将原十八站林业局区划范围内的韩家园和新街基两个林场,划归
库伦斯林业局。韩家园林场经营面积226 802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49 748公顷;总蓄积1 517
万立方米。新街基林场经营面积101 071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70 399公顷;总蓄积517万立方
米。重新调整区划后,库伦斯林业局经营总面积 907 636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 640 399公顷;
森林总蓄积4 424万立方米。




  库伦斯林业局在韩家园不再设贮木场,使用原十八站林业局在韩家园建设的贮木场。为便
于经营和生产运输的衔接,库伦斯林业局局址建在韩家园。

  为使企业名称和铁路站名、地方名称一致,避免在运输、邮电通讯等方面产生混乱,同意
将现库伦斯林业局更名为韩家园林业局。

  二、关于十八站林业局。将韩家园和新街基两个林场划出后,为使行政界与企业界限一致,
以及经营范围合理,同意将塔河林业局的双河林场划归十八站林业局。双河林场经营面积138 756
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86 577公顷,森林总蓄积 1 246万立方米。十八站林业局经营总面积为
723 330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517 873公顷;森林总蓄积5 194万立方米。

  三、关于塔河林业局。将双河林场划出后,全局经营总面积为 926 500公顷,其中有林地
面积647 945公顷;森林总蓄积5 875万立方米。

  四、以上三个林业局今后的经营范围,以这次调整的区划为准。请大兴安岭林业公司会同
有关单位,按照这次调整的区划,组织有关林业局划清经营界限,标桩立界,制定文字图表,
并做好固定资产的移交,各方存档并报我部备查。请抓紧办理好有关调整及交接事宜。

  五、除韩家园(即原名库伦斯)、十八站、塔河三个林业局区划按上述调整外,大兴安岭东
部林区其他企业的经营区划均以我部1991年 1月 18日印发的林计字[1991]11号文件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