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八年
一九七八年
2月 提扬山工人全国人大代表周来赴北京参加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月下旬 黑龙江省委书记杨易辰对李先念副总理批转的有关呼中劳动政策、干部路线和
木材管理等问题的上访信。亲自安排组织了省、地联合调查组赴呼中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3月24日 区委决定,撤销区“五·七”干校,成立“中共呼中区委党校”。撤销计统科,
成立计划委员会。撤销多种经营科,成立农副科,房产管理处改称生活管理科。商业科、粮食
科改称为商业局、粮食局。科学技术研究所与科技科合署办公。成立区科。
4月 碧水商店因地火笼跑火引起火灾,损失财物达5.4万元。
5月上旬 区委组织全区人民开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批判“两
个凡是”的错误思想,否定“文化大革命”,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7月23日 区政府办公室接待室改为信访科。
9月16日 筹建呼中区人民检察院,1979年1月正式成立呼中区人民检察院。
11月20日 把原三电办的管理站,升级为科级单位并命名为电源管理站。1979年建立汽车
客运站。1980年发展为汽车客、货运输与供电相统一的部门。1982年6月改称为汽车、电源管
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