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粮油购销第一节 市场供应 1967年4月成立粮食科以来,经历了统购、统销与议购、议销,粮食在政策上有重大变革,
加强对粮食的管理,并根据地区的特点,发挥了国营主渠道的作用,为了稳定粮油市场,积极
稳妥的抓好购、调、存的环节作用,支援了林业生产。当年在林海三荣岗成立粮食供应部,按
照定人定量凭证供应和集体大粮本供应办法,负责职工和家属计2 271 人的粮油盐供应任务,
月销售量53 865公斤。1968年3月林海铁路铺轨到呼源公社(呼源镇)粮食供应部迁到呼源公社,
改称为呼源粮食供应部,并认真执行国务院制定的7类25级定标规定供应粮食。
1969年复转军人、知识青年和成建制的工人队伍投入林区建设,在东方红公社(呼源公社、
宏伟大队建立了粮油供应部,统由呼中粮食科领导,当时粮油供应上又缺少衡器具,装油用水
桶,付粮用手提称。1970年销售量4 906 000公斤,为使供应管理体制更进一步完善,1971年
10月份分别在呼中镇、呼源公社、碧水公社成立粮管所,随着林区经济发展,于1972年7月3个
粮管所撤销,在成立了先锋粮店、东方红粮店,同时建立呼中镇中心粮店。负责领导一、二粮
店、碧水镇、呼源粮店的工作。
1977年粮油供应点少,不能满足林区生产的需要,成立了东风粮店,对山上12个林场成立
了供应点,并派驻管理员在所在单位,由林场配备,每月供应指标和品种,由计调股根据库存
情况下达到各粮店和供应点。每逢春节都增供面粉豆油或大米,对回民每月增供食油0.15公斤。
一、粮食供应体制改革
1979年粮食部门进行体制改革,成立了粮油供应公司,实行三权人事制度,经济权、资金
使用权,由公司统一制定规划,落实指标,保证了各粮店品种齐全,做到库有店有,方便了广
大居民,每3年进行1次粮户换证工作,并压缩不合理销售量5 728公斤,收回粮食4 317公斤,
对城镇居民口粮册籍管理,职工工种粮,大中专学生口粮,工商行业用粮,农转非,新生婴儿
等工作进行整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990年按省政府规定:职工的工种粮补差(待业、就业
青年)一律取掉,补贴款由企业单位承担,列入成本,国家规定每月给职工口粮15公斤,知识
青年13.5公斤。
二、工商行业用粮管理
工商行业用粮为食品业(糕点、面包)、饮食业(饭店)、酿造业,1970年以前只有少数行业
粮油和饲供应,随着林区经济的发展,人口增多,1980年各项制度的改革陆续出台,国营、集
体、个体户、饮食业不断兴起。区内粮库、粮店、熟粮业店的建立,从而打破国营独家经营状
况,因此工商业用粮油迅速增加。1982年用粮2 017吨(其中饮食业709吨)保证其合理的需要,
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调拨、统一使用,以粮油为主要原料,或补助原料的不同单位和行业,按
计划供应指标,认真核定用户标准,每月粮食部门按标准下达指标,用粮油行业每月持粮本到
粮店供应股审批,然后到指标地点凭粮票和粮证进行购货。
1990年有食品厂3家,月供应粮食9 500公斤,饭店17家,月供应粮食9 600公斤,招待所、
铁路公寓、托儿所、幼儿园22家,月供应10 150公斤,酿造业(酱菜厂)2家,月供应原材料14 500
公斤。详见下表:
历年工商用粮明细表
单位:吨
三、粮油票证管理
粮油票证实行计划管理,而印制的供应凭证,在使用过程中分为“四证”、“三票”。四
证是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大牲畜饲料供应证,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三票”是全国通用粮
票、黑龙江省地方粮票和饲料票。1967年在区内流通全国粮票、黑龙江地方粮票。1970年按省
粮食局提出的统一库存的规定,严格控制销售量,扭转粮油票证管理混乱的局面。1973年关于
全国通用粮票扣减油和全国粮票带油的办法,只限在区内流通,没有用于职工和青年工种粮,
于1980年取消了自印的工种粮票,用黑龙江地方粮票代替工种粮票,其管理的办法:
①对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包括(集体伙食购粮证)
由粮店册籍员直接负责,对粮店供应区域内居民核定人口定量变更登记手续,建立册籍底
卡。
②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
由粮食局供应股总册籍员负责,按粮店册籍员注证签发,区内粮食关系迁移通知单,方可
办理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手续。在粮食关系迁入时,由粮食供应股总册籍员办理迁入手续,
登卡并填写迁入通知单。
③工商行业购粮证
由供应股指定专人,按全区行业用粮单位具体情况,分单位核定用粮指标。由指定粮店或
粮库凭证供应。
④饲料证
由供应股和粮店册籍员共同对饲养大牲畜单位进行逐头(匹)核实,建立底卡,供应点按月
根据核实的标准供应饲料。